株洲市荷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處置信息公示第H031號
發布日期:2022年10月31日 | 標簽:
109710861
gonggao
;荷塘區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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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摘要
***********招標公司受業主*******委托,于2022年10月31日在招標網發布株洲市荷塘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查處置信息公示第H031號。
各有關單位請與公告中聯系人聯系,及時參與投標等相關工作,以免錯失商業機會。
部分信息內容如下:(查看詳細信息請登錄)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檢驗報告編號:NO:JDHT********、NO:JDHT******** 產品名稱:韭菜、香蕉 不合格項目:鎘(以 Cd 計)項目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腐霉利項目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 限量》要求;噻蟲胺項目不符合 GB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 限量》要求 被抽樣單位名稱:***余先生生活超* 被抽樣單位地址:********東路*號 二、監管部門調查處理情況 ****年*月**日,我局委托**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對當事人經營的“韭菜”及“香蕉”進行抽樣檢驗。****年*月**日,**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對當事人抽樣檢驗的上述“韭菜”出具編號為NO:JDHT********的《檢驗報告》及上述“香蕉”出具編號為NO:JDHT********的《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核查,當事人涉嫌經營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我局遂于****年*月*日立案調查,****年*月*日我局辦案人員向當事人送達上述《檢驗報告》,當事人收到上述《檢驗報告》以后,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異議及復檢要求,辦案人員通過現場檢查、詢問當事人、固定書證等方式調查取證,本案未采取強制措施。 三、產品控制情況 經查,當事人于****年*月**日從***胡龍蔬菜批發部以*.*元/公斤的價格共購進“韭菜”*公斤,至****年*月*日止,該批次“韭菜”當事人以**元/公斤價格全部售出(其中*公斤被檢驗機構以同樣的價格購買用于抽樣檢驗),銷售金額共計**元。當事人經營的上述“韭菜”經**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抽樣檢驗,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鎘(以Cd計)項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霉腐利項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其中“鎘(以Cd計),mg/kg”標準指標為≤*.**,實測值為*.**,單項判定為不合格;“霉腐利檢查項目,mg/kg”標準指標為≤*,實測值為*.**,單項判定為不合格,貨值金額共計**元,無庫存,違法所得**元。 另查,當事人于****年*月**日從“四三*”陳姓商戶處以*元/公斤的價格共購進“香蕉”*公斤,至****年*月**日止,該批次“香蕉”當事人以*.**元/公斤價格全部售出(其中*.***公斤被檢驗機構以同樣的價格購買用于抽樣檢驗),銷售金額共計**.*元。當事人經營的上述“香蕉”經**鼎譽檢驗檢測股份有限公司抽樣檢驗,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其中“噻蟲胺,mg/kg”標準指標為≤*.**,實測值為*.***,單項判定為不合格,貨值金額共計**.*元,無庫存,違法所得共計**.*元。 四、原因排查及企業整改情況 通過排查,產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源頭產品不合格。當事人做出了如下整改:加強學習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嚴格履行進貨查驗義務。 五、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構成經營農藥殘留及重金屬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用農產品的行為。 鑒于當事人經營的上述“韭菜”貨值金額**元及上述“香蕉”貨值金額**.*元,主動張貼召回通告采取召回措施,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積極配合辦案人員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依據《**省*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第十四章第九條“符合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減輕處罰:第(二)項之規定,當事人上法行為符合減輕處罰的情形。 我局執法人員于****年*月*日現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株*監荷責改【****】**號)、****年*月**日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株*監荷責改【****】**號),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用農產品。 依據《食用農產品*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及《中華人民**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依照《**省*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試行)》第十四章二百九十四(二)“裁量基準:*.符合本章《適用說明》減輕處罰規定的:裁量基準: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并可以沒收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萬元的,并處*到*萬元罰款;貨值金額*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到**倍罰款”,鑒于本案當事人的上述行為符合減輕處罰的情形,我局對當事人作如下處罰:*、沒收違法所得**.*元;*、罰款****元。以上合計處罰沒款****.*元,上繳國庫。 *******場監督管理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