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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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教函〔****〕**號)、《***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機構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第三 |
關鍵詞: | 小學 |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教函〔2021〕17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機構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號)《荔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校內課后服務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現發布荔灣區康有為紀念小學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社會機構遴選公告,請符合資質條件,并有意向參與我校課后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于指定時間內提交資質文件及相關材料參與遴選。
具體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康有為紀念小學校內課后特色托管服務項目。
(二)項目服務內容:本次遴選確定2-3家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為康有為紀念小學課后托管服務項目的準入機構,為全校學生提供非學科類素質拓展課程。
(三)項目期限:合作期限為一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項目要求
(一)第三方社會機構資質要求為確保我校校內課后托管服務質量,參加本次遴選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資質條件:
1.必須為荔灣區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荔灣區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機構名單和服務項目》。
2.中選機構須配合學校按荔灣區教育局文件指引進行服務管理。
3.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同時應持有民政部門批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民非登記證)或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4.業務范圍必須為非學科類別,原則上應符合《廣東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培訓非學科類目錄清單(試行)》(粵教監管函〔2023〕3號)。
5.確保所有進入校內開展課后托管服務的管理人員和老師無違法犯罪記錄及身心健康,且具備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或具備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相應類別的職業能力證明。
6.第三方社會機構能提供報名、統計出勤等服務,提高管理效能。
7.中選的第三方社會機構要為參加相關校內課后服務的學生購買意外商業保險。第三方使用場地后如場室有損耗、損壞,第三社會機構要進行必要的維修維護。
8.第三方社會機構應根據每學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項應急方案,對校內課后服務日常中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做好應急解決措施。
9.第三方社會機構聘請專家、教師、教練必須具備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必須有教育情懷,愿意承擔社會責任,把家長需求、學校資源有機融合,助力學生素質發展,協助學校開展“五育并舉”教育活動,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二)項目服務要求
1.堅持公益屬性。第三方機構需堅持公益原則,收費標準不得高于荔灣區青少年宮同類型課程平均課時收費標準,且要明顯低于非學科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類型課程收費標準。
2.簽訂服務協議。進校開展服務前,中選的第三方機構須按約定時間憑中選通知書與我校簽訂服務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師資情況、收費標準、安全措施、雙方權責、合同終止、違約責任等細則。)
3.建立評價機制。學校及課后服務管理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第三方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工作的質量評估,同時以每學期為周期對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的教師、學生、家長組織1次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學期綜合測評滿意率低于80%的,終止第三方社會機構進入學校進行該課程項目的合作,學校可按程序重新遴選第三方社會機構。
4.建立退出機制。對出現服務水平低下的,惡意在校招攬生源的,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的,年檢未達“合格”等次的,把學校托管服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機構的第三方機構,堅決取消入校服務資格。
三、遴選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1.2024年9月1日發布遴選公告。
2.2024年9月1日——2024年9月3日前第三方機構提交參與遴選資料。
3.按照遴選的流程遴選出擬引入的第三方機構。
4.遴選結果公示,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公布遴選結果,公示期為5天。
5.期間如出現新情況或上級部門出現新政策,結合實際及時調整。
四、提交資料
(一)資料內容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合法、真實、有效。所有復印件資料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此件與原件相符”印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復印件(加蓋“與原件一致”和公章);
2.單位聘用的管理和專職培訓人員勞動合同、繳納滿3個月及以上的社保清單;單位聘用的管理和培訓人員的學歷證明、相應類別教師資格證或職業能力證明;公安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
3.機構簡介(紙質版);
4.曾開展校內課后服務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各類應急預案、特色項目收費標準;
5.企業法人或委托授權人有效證件;
6.從事面向青少年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非學科類辦學經驗材料;
7.其他能證明機構實力的資信文件
(二)資料遞交的方式
1.遞交資料地址:***
2.第三方社會機構應提交資質資料、簡介、課程等相關資料及課程報價等紙質資料。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合法、真實、有效,所有復印件資料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此件與原件相符”印章。
3.申請人應按資料清單目錄及順序(1-7)編寫申請文件,并全部采用“A4規格紙張裝訂成冊,編制總目錄、逐頁編碼”,密封裝訂,并注明申請人單位全稱,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申請文件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權代理人簽署。
4.各項申請材料的原件按順序掃描成1份電子PDF,以“機構名稱+課后服務申報材料”命名,發送至郵箱2251172452@qq.com,電子材料內容應與紙質材料原件一致。
5.資料遞交截止期限:2024年9月3日下午16:00。
五、合同簽訂時間遴選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一周內,學校通知中選的第三方機構與學校簽訂服務協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七、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廣州市荔灣區康有為紀念小學所有。
廣州市荔灣區康有為紀念小學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