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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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荔灣區 |
內 容: | ***華僑小學為深入貫徹《**省教育廳 **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校內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校內課后服務的指導意見》精神,豐富課后服務內容,強化學校育人主陣地作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我,F決定面向 |
關鍵詞: | 小學 |
荔灣區華僑小學為深入貫徹《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校內課后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3〕30號)《荔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校內課后服務的指導意見》精神,豐富課后服務內容,強化學校育人主陣地作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我,F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符合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進校協助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具體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華僑小學校內課后特色項目。
(二)項目服務內容:本次遴選確定1—2家綜合類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為荔灣區華僑小學校內課后托管服務項目的準入機構,為學校提供體育類、藝術類、科技類和其他非學科類拓展課程。
(三)項目期限:服務期限為一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項目要求
(一)第三方社會機構資質要求
為確保我校校內課后托管服務質量,參加本次遴選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資質條件:
1.必須為荔灣區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荔灣區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社會機構名單和服務項目》;
2.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同時應持有民政部門批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民非登記證)或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營業執照。
3.業務范圍必須為非學科類別,原則上應符合《廣東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培訓非學科類目錄清單(試行)》(粵教監管函〔2023〕3號)。
4.確保所有進入校內開展課后托管服務的管理人員和老師無違法犯罪記錄及身心健康,且具備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或具備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相應類別的職業能力證明。
(二)項目服務要求
1.堅持公益屬性。第三方機構需堅持公益原則,收費標準不得高于荔灣區青少年宮同類型課程平均課時收費標準,且要明顯低于非學科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類型課程收費標準。
2.簽訂服務協議。進校開展服務前,中選的第三方機構須按約定時間憑中選通知書與我校簽訂服務協議。(協議內容應包括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師資情況、收費標準、安全措施、雙方權責、合同終止、違約責任等細則。)
3.建立評價機制。學校及課后服務管理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第三方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工作的質量評估,同時以每學期為周期對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的教師、學生、家長組織1次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學期綜合測評滿意率低于80%的,終止第三方社會機構進入學校進行該課程項目的合作,學校可按程序重新遴選第三方社會機構。
4.建立退出機制。對出現服務水平低下的,惡意在校招攬生源的,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的,年檢未達“合格”等次的,把學校托管服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機構的第三方機構,堅決取消入校服務資格。
三、遴選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1. 8月24日發布遴選公告。
2. 8月25日——8月29日前第三方機構提交參與遴選資料。
3. 8月30日對已報名遴選的課后服務進行資質審核。
4. 8月30日下午校級課后管理委員會和第三方具有資質的招標代理公司按照遴選的流程遴選出擬引入的第三方機構。
5. 8月31日—9月4日學校公眾號進行遴選結果公示。
四、提交資料
(一)資料內容
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合法、真實、有效。所有復印件資料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此件與原件相符”印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復印件(加蓋“與原件一致”和公章);
2.單位聘用的管理和專職培訓人員勞動合同、繳納滿3個月及以上的社保清單;單位聘用的管理和培訓人員的學歷證明、相應類別教師資格證或職業能力證明;公安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
3.機構簡介(紙質版);
4.開展校內課后服務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和收費標準;
5.企業法人或委托授權人有效證件;
6.從事面向青少年體育、文化藝術、科技等非學科類辦學經驗材料;
7.其他能證明機構實力的資信文件
(二)資料遞交的方式
1.遞交資料地址:***
2.資料遞交截止期限:2024年8月29日下午6點。
五、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荔灣區華僑小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