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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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會昌縣 |
內 容: | ***第十幼兒園食堂食品原材料 配送供應商準入遴選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我*幼兒園管理水平,推動學前教育提質持續發展,增強廣大群眾對教育的認可度,進一步規范我園食堂管理,更好地優化采購成本,保證食材安全達標,確保全體師幼飲食健康與安全,根據**省《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工 |
關鍵詞: | 幼兒園 食品 |
會昌縣第十幼兒園食堂食品原材料
配送供應商準入遴選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幼兒園管理水平,推動學前教育提質持續發展,增強廣大群眾對教育的認可度,進一步規范我園食堂管理,更好地優化采購成本,保證食材安全達標,確保全體師幼飲食健康與安全,根據江西省《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學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贛教評字〔2021〕2號)等相關文件,結合我縣當前幼兒園食堂管理現狀,經我園行政會討論決定對食堂食品原材料供應商進行公開遴選,歡迎誠信、有資質的供應商前來報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單位
會昌縣第十幼兒園
二、遴選項目
會昌縣第十幼兒園食堂食品原材料供應商遴選
三、遴選組織與原則
遴選組織:
采用公開遴選的方式。成立由園長為總負責人***
遴選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遵循質優價適,擇優選購原則;提倡合理低價,“比質量、比價格,比服務”;選擇“質量可溯、價格可控、放心食用”的供貨單位。
四、遴選項目及具體內容
遴選項目:
大米、食用油、調味品、豬肉、牛肉、雞鴨、牛奶、水果、蛋糕面包、蔬菜等食品。
原材料具體要求
1.大米:具有質檢部門提供的檢測報告。 2.食用油:具有食品質量安全認證。
3.肉類:豬肉、牛肉、雞鴨等必須出具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4.其他食材:糖、醬油、醋等調味品必須具有食品質量認證;牛奶、水果、蛋糕面包、蔬菜必須保證新鮮,且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法要求。
五、遴選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備相應經營、生產遴選招標項目產品及具有獨立法人的資格。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所投產品在經營范圍內。
3.須具有食品供貨正規發票、溯源單等(部分產品需提供檢疫或檢驗報告)。
4.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服務意識,無不良記錄,保證通訊暢通,嚴格遵守學校相關制度。如供貨中出現質量、數量等不符要求的問題,依據雙方簽訂的供貨合同處理,同時幼兒園有權單方面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
5.投標人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被“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列入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不得參與本項目的采購活動。(承諾制)
六、報名材料和要求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08月28日17:30止。
2.資質審查:
(1)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2)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復印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復印件)。
(4)供應商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原件。
(5)供貨商(企業)配送人員公司聘用合同及有效的健康合格證(復印件)
于2024年8月28日下午17:30前,將以上材料統一裝好,加蓋公司公章并密封,交會昌縣第十幼兒園。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材料不齊全者均視為放棄參選資格。(以上材料均需要加蓋公章)
3.報名地點:會昌縣第十幼兒園二樓會議室
4.聯系方式***
肖園長:13766346647
張老師:18170764279
七、遴選時間
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
八、服務承諾及要求
1.具備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供餐企業條件;
2.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和集體用餐配送資質;實行“互聯網+明廚亮灶”,具備獨立的餐食加工場地、符合條件的食品處理區域及設施設備。配備封閉式食品專用運輸車輛,一般應安裝車輛行駛軌跡監控、裝卸視頻監控等設備;
3.具有與所經營、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烹飪、貯存等場所,實行明廚亮灶,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4.具有與所經營、制作供應的食品品種、數量、供餐人數相適應的設施設備,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盟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清潔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設備;
5.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或者半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6.具有經食品安全培訓、符合相關條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以及與本單位實際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規章制度;
7.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至少1名具備資質的營養師。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投保食品安全責任險;
8.建立食品加工全過程實時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相關視頻信號接入屬地教育部門和服務幼兒園,配備的監控系統視頻要保存30天以上;
9.參與幼兒園供餐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未發生過食品安全事故,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情況。
九、其他說明
1.公示時間2024年8月29日---8月31日17:30止
2.在公示期內,如收到對遴選準入供貨商(企業)的投訴、舉報等電話,經調查核實屬實將取消準入資格。
3.注意事項:
遴選準入供貨商(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與幼兒園簽訂供貨合同。遴選準入供貨商(企業)不得向他人轉讓,也不得將項目分解后轉讓他人。
4.供應商必須保證提供的產品是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合格產品。
5.報名供應商必須具備獨立完成項目的能力,遴選成功后不允許分包、轉包,一經發現將終止合作。?????
6.遴選準入供貨商(企業),在日常供貨中出現送貨遲到、頻繁換貨、缺斤少兩、以次充好、無依據改價(改價依據須當天提供)、未隨貨提供中標時承諾的相關檢測報告(食用油品質、重金屬、食品添加劑、黃曲霉素、肉類水份、獸藥殘留等)等情況,采購人將下發書面整改通知書。每收到3次書面整改通知書,則從當月報賬金額中扣除1000元,并上報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列入“會昌縣教育系統黑名單”。
7.遴選準入供貨商(企業),采購人將每月組織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廚房工作人員對供貨商滿意度進行評分,如未達到80分(百分制),則從當月報賬金額中扣除500元;未達到70分(百分制),則從當月報賬金額中扣除1000元,并下發書面整改通知書;如連續3次收到書面整改通知書,采購人則有權無償終止合同。
8.配送要求:在上課期間,于每天上午7:30前按采購人要求送至指定地點,遲到一次(不超過半小時)罰款100元,如影響幼兒園正常供餐罰款1000元。遲到超過5次則取消供貨資格,由綜合得分第二的供貨商接替供貨。
會昌縣第十幼兒園
202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