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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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鹽池縣 |
內 容: |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食堂管理,規范幼兒園食堂大宗食材和原材料供應商遴選工作,從源頭上控制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提高我園幼兒用餐質量、保障幼兒身心健康、維護幼兒合法權益,根據《自治區*場監管廳 教育廳關于加強學校食堂大宗食材供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寧*監發【****】**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園實際 |
關鍵詞: | 幼兒園 |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食堂管理,規范幼兒園食堂大宗食材和原材料供應商遴選工作,從源頭上控制幼兒園食品安全風險,提高我園幼兒用餐質量、保障幼兒身心健康、維護幼兒合法權益,根據《自治區市場監管廳 教育廳關于加強學校食堂大宗食材供應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寧市監發【2024】46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園實際情況,就食堂大宗食材、原材料供應商進行公開遴選。
一 、成立遴選領導小組
為了維護遴選采購工作的正常秩序,此次遴選嚴格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由此成立了以園長為組長、總務副園長為副組長、園委班子成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及社區代表為成員的鹽池縣第四幼兒園食堂食品原料定點采購遴選領導小組。
二 、供應食材項目1.糧油類(大米、面粉、雜糧、食用油)2.畜類(牛肉、羊肉、豬肉等)3.禽類(活雞、鴿子等)4.水產類(魚、蝦等)5.蔬菜類(各類時令蔬菜)6.蛋類(雞蛋、鵪鶉蛋等)7.水果類(各類時令水果)8.調味品類(食鹽、醬油、食醋、料酒、預包裝調味品等)9.干果、零食類(腰果、巴坦木、開心果、夏威夷果、零食等)三、供貨商資質要求1.遴選人必須具備相應的有效經營資質(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食品檢驗報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若不是代表人請提供授權代表人身份證及委托書)、送貨人健康證明等證件復印件等)。2.參加遴選的遴選人代表必須是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權代表。3.有連續供貨能力、有公對公賬戶并符合相關財務要求、無食品經營違法犯罪記錄(包含無違法經營工商處罰記錄)、信譽良好、有經營實力。 4.遴選人必須具備獨立完成項目的能力,遴選成功后不允許分包、轉包。四、遴選標準食材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標準”中的規定。食品原料新鮮、清潔衛生,同時對每批次食品原料進行檢測,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質量檢驗報告(近期)。1.大米:符合國家標準(GB/T 1354);2.面粉:符合國家標準(GB/T 1355);3.玉米油:符合國家標準(GB/T 19111);4.胡麻油:符合國家標準(GB/T 8235);5.一級大豆油:符合國家標準(GB/T 1535);6.雜糧類:有正規生產廠家,食品生產許可證號、標注生產日期、產地、配料表、保質期和食品質量安全認證標志;7.肉食、家禽類:執行GB 2707-2016鮮(凍)畜、禽產品食品安全國家標準;8.查驗米面油、雜糧等的產品合格證明文件。9.產品包裝標簽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產品標簽通則》(GB7718-2011)要求。五、供應定價1.嚴格執行“動態調整定價”的原則。食堂食材、水果等定價實行動態調整(水果生鮮類每兩周至少詢價一次,其他品類每月至少詢價一次,取1-3家同食材同品質同質量食材價格的平均值作為供貨價格)。對價格波動較大的生鮮、蔬菜、水果等食材,供貨當日的售價發生了較大變化,幼兒園及時派出人員重新做好市場二次詢價工作,與供貨方達成共識后再填寫供貨單、驗收單。2.詢價以超市、菜市場的零售價作為基準價,除嚴格執行“動態調整定價”的原則外,本著堅持合作共贏的原則,“特價”“促銷價”“活動價”類的食材不列入“動態調整定價”的范圍內。
六、配送要求1.正常情況下每周配送5次。食堂在前一天下午提供所需食材清單及要求,運送時間為工作日上午6:50—8:50,供應商必須嚴把進貨渠道和衛生質量關,所供食材必須新鮮、衛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安全準時將所需食材送至幼兒園食堂,并附清單、各類索票索據,由幼兒園相關人員驗收簽字確認。 2.若遇有特殊情況,根據幼兒園要求,必須在1小時內配送到位。3.食材的運輸工具車輛必須清潔衛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運,配送所有費用及安全均由供應商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