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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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廣州市 |
內 容: | 為豐富課后服務內容,進一步提高課后服務質量,強化學校育人主陣地作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我校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符合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進校協(xié)助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具體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西關培正小學校內課后特色托管服務 |
關鍵詞: | 小學 |
為豐富課后服務內容,進一步提高課后服務質量,強化學校育人主陣地作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全面發(fā)展,我校現(xiàn)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遴選符合資質的第三方社會機構進校協(xié)助開展校內課后服務。具體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qū)西關培正小學校內課后特色托管服務項目。
(二)項目服務內容:本次遴選確定1家綜合類第三方機構和1家體育藝術類第三方機構作為西關培正小學校內課后托管服務項目的準入機構。(每個第三方機構可選擇“綜合類機構”或“體育藝術類機構”兩者其一進行遞交資料和參與遴選,不得重復參與)
(三)項目期限:合作期限為一年(2024年9月—2025年8月)。
二、項目要求
(一)第三方社會機構資質要求
為確保我校校內課后托管服務質量,參加本次遴選的第三方服務機構必須同時滿足以下資質條件:
1.必須為荔灣區(qū)教育局公布的《2024年荔灣區(qū)符合條件的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機構名單》的機構。
2.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fā)的辦學許可證,同時應持有民政部門批準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民非登記證)或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3.業(yè)務范圍必須為非學科類別,原則上應符合《廣東省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培訓非學科類目錄清單(試行)》(粵教監(jiān)管函〔2023〕3號)的要求。
4.確保所有進入校內開展課后托管服務的管理人員和老師無違法犯罪記錄及身心健康,且具備相應類別的教師資格證或具備文化藝術、科技等相應類別的職業(yè)能力證明。
(二)項目服務要求
1.堅持公益屬性。第三方機構需堅持公益原則,收費標準不得高于荔灣區(qū)青少年宮同類型課程平均課時收費標準,且要明顯低于非學科培訓機構在校外提供同類型課程收費標準。
2.簽訂服務協(xié)議。進校開展服務前,中選的第三方機構須按約定時間與我校簽訂服務協(xié)議。(協(xié)議內容應包括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師資情況、收費標準、安全措施、雙方權責、合同終止、違約責任等細則。)
3.建立評價機制。學校及課后服務管理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展1次第三方機構參與學校課后服務工作的質量評估,同時以每學期為周期對參與校內課后服務的教師、學生、家長組織1次服務質量滿意度調查,學期綜合測評滿意率低于80%的,終止第三方社會機構進入學校進行該課程項目的合作,學校可按程序重新遴選第三方社會機構。
4.建立退出機制。對出現(xiàn)服務水平低下的,惡意在校招攬生源的,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的,年檢未達“合格”等次的,把學校托管服務分包或轉包給其他機構的第三方機構,堅決取消入校服務資格。
三、遴選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1.2024年8月24日-2024年8月26日 學校在公眾號發(fā)布遴選公告,接收第三方機構報名資料;
2.8月27日 審核機構資質,確定中選機構;
3.8月27日-9月2日 學校微信公眾號公示遴選結果;
4.9月3日 通知中選的第三方機構,簽訂服務協(xié)議。
四、提交資料
(一)資料內容
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合法、真實、有效。所有復印件資料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此件與原件相符”印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或《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證書》正副本復印件(加蓋“與原件一致”和公章);
2.單位聘用的管理和專職培訓人員勞動合同、繳納滿3個月及以上的社保清單;單位聘用的管理和培訓人員的學歷證明、相應類別教師資格證或職業(yè)能力證明;公安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等材料;
3.機構簡介(紙質版);
4.曾開展校內課后服務方案、安全保障措施、各類應急預案、特色項目收費標準;
5.企業(yè)法人或委托授權人有效證件;
6.參與遴選“綜合類服務機構”的單位需提供從事面向綜合類等非學科類辦學經驗材料;參與遴選“體育藝術類服務機構”的單位需提供從事藝術類等非學科類辦學經驗料;
7.其他能證明機構實力的資信文件;
8.遞交材料時請在封面注明“綜合類服務材料”或“體育藝術類服務材料”字眼。
(二)資料遞交的方式
1.遞交資料地址:***
2.遞交資料要求:申請人應按資料清單目錄及順序(1-7)編寫申請文件,并全部采用“A4規(guī)格紙張裝訂成冊,編制總目錄、逐頁編碼”,密封裝訂,并注明申請人單位全稱,加蓋申請單位公章。申請文件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權代理人簽署。
3.資料遞交截止期限:2024年8月26日下午6點。
4.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五、本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廣州市荔灣區(qū)西關培正小學所有。
廣州市荔灣區(qū)西關培正小學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