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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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教函〔****〕**號)、《***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機構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第三 |
關鍵詞: | 小學 |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校內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粵教函〔2021〕17號)、《廣州市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機構管理的通知》(穗教基教〔2023〕5號)《荔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引入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校內課后服務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現發布荔灣區芳村小學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社會機構遴選公告,請符合資質條件,并有意向參與我校課后服務的第三方機構,于指定時間內提交資質文件及相關材料參與遴選。
01
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小學校內課后特色托管服務項目。
(二)項目服務內容:本次遴選確定1家第三方服務機構作為芳村小學校內課后服務項目的準入機構,為全校學生提供非學科類素質拓展課程。
(三)服務年限:2024年9月—2025年8月,為期一年。
02
資料提交時間
2024年8月25日至2024年8月29日16:00。
03
資料提交方式
(一) 第三方社會機構遞交材料須密封,封面注明“某某機構課后服務遴選資料”。
(二) 遞交資料地址:***
(三) 遞交資料截止期限:2024年8月29日(周四)16:00截至。
(四) 第三方社會機構應提交資質資料、簡介、課程等相關資料及課程報價等紙質資料。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合法、真實、有效,所有復印件資料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此件與原件相符”印章。申請文件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權代理人簽署。
(五)各項申請材料的電子文檔,于2024年8月29日(周四)16:00前發送至郵箱1043032733@qq.com,以“機構名稱+課后服務申報材料”命名,電子材料內容應與紙質材料原件一致。
04
第三方機構的準入條件
(一)參加我校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機構遴選的單位,須已進入《荔灣區校內課后服務第三方社會機構名單》。
(二)第三方社會機構必須能提供管理平臺(小程序或APP等)用于報名、統計出勤等,提高管理效能。
(三)中選機構須配合學校按荔灣區教育局文件指引進行服務管理。
(四)中選的第三方社會機構要為參加相關校內課后服務的學生購買意外商業保險。第三方使用場地后如場室有損耗、損壞,第三社會機構要進行必要的維修維護。
(五)第三方社會機構應根據每學期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突發事項應急方案,對校內課后服務日常中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做好應急解決措施。
(六)第三方社會機構聘請專家、教師、教練必須具備相關專業資格證書,必須有教育情懷,愿意承擔社會責任,把家長需求、學校資源有機融合,助力學生素質發展,協助學校開展“五育并舉”教育活動,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
(七)素質課程收費參考不高于荔灣區少年宮同類型課程收費標準。
05
遴選流程
1.校內課后服務管理委員會對第三方機構已提交的紙質版資料進行資格審查與評審,遴選時間擬定為8月30日。
2.校內課后服務管理委員會根據第三方機構提供的資料進行綜合評估,最后確定中選單位。
3.遴選結果公示,通過學校微信公眾號公布遴選結果,公示期為5天。
4.期間如出現新情況或上級部門出現新政策,結合實際及時調整。
06
其他事項
1.我校保留對本次遴選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2.如對本次遴選活動有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請聯系我校相關部門。
07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葉老師 1043032733@qq.com
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小學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