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4.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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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4.08.29 |
地 區: | 忻州市 |
內 容: | 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萬家寨引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擬進行資產處置所涉及的部分報廢存貨及固定資產標的二(**蓄電池) 項目編號 GR****SX******* 轉讓底價(萬元) **.* 轉讓底價是否含稅 是 披露起始日期 ****-**-** 披露結束日期 ****-**-** 標的簡況 其他資 |
項目名稱 | 山西萬家寨引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擬進行資產處置所涉及的部分報廢存貨及固定資產標的二(偏關蓄電池) |
項目編號 | GR2024SX1001134 |
轉讓底價(萬元) | 13.9 |
轉讓底價是否含稅 | 是 |
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8-23 |
披露結束日期 | 2024-08-29 |
其他資產 | |
數量 | 一批 |
相關介紹 | 固定資產(廢舊蓄電池) |
資產描述 |
以實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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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所在地 | 山西省忻州市偏關縣山西省忻州市偏關縣 |
抵押、租賃等他項權利情況 | 無 |
基本情況 | |
轉讓方名稱 | 山西萬家寨引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
經濟類型 | 國有獨資公司(企業)/國有全資企業 |
轉讓方行為批準情況 | |
國資監管機構 | 。ㄖ陛犑小⒆灾螀^)級國資委監管 |
批準單位名稱 | 萬家寨水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批準文件名稱 | 關于山西萬家寨引黃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處置2020年清產核資報廢資產的批復 (萬水控財〔2023〕46 號) |
批準單位決策文件類型 | 批復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按公告披露要求交納項目保證金至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指定賬戶。若掛牌期間僅1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項目采取協議轉讓方式成交。 2、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持相關材料至交易市場辦理成交手續、交納交易服務費,并在簽署成交資料、交納服務費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交易合同。 3、最終受讓方應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支付剩余交易價款。 4、遞交受讓申請并且交納保證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讓方已完全知曉以下事項: 1)已對轉讓標的進行了充分的考察,充分了解并接受標的信息發布的全部內容和要求,已完全了解標的現狀、法律狀態、存在的瑕疵和其他相關情況。嚴格按照國家及標的資產所在地相關部門制定的操作規范進行資產清運、移交、處理,相關環節的一切技術與安全責任概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自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凡涉及標的資產的(包括但不限于)看管、存放、拆除、運輸等一切費用、稅費及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轉、受讓雙方在標的物現場按實際情況移交,轉讓方給予必要配合; 4)受讓方承諾在掛牌公示期內,已赴標的現場進行了實地勘察,并在細致全面了解標的資產狀況現狀,新舊程度,損壞情況,規格、配置等后履行提交報名申請。未事先對現場進行實地勘驗在后期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一切風險由受讓方負責; 5)同意確因轉讓方原因導致本次交易無法進行時,轉讓方僅退還實際收取的轉讓款項,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6)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且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交易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 7)同意轉讓方依據現行有效的國家稅法規定開具價款發票,如遇國家稅收政策調整,則按國家稅法規定的適用稅率執行; 5、本次標的轉讓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由于標的物較為分散,請意向受讓方報名前充分了解各存放地位置、路程、標的物現狀等情況,對標的一切狀況(包括重量、瑕疵)充分了解并自行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 轉讓標的以現狀交付給受讓方,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現狀及資產質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為由反悔或向轉讓方提出質疑或要求補償。自雙方簽署交易合同且受讓方支付完全部交易價款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受讓方赴標的物所在地與轉讓方完成標的清點移交,標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責任由轉讓方負責,標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責任由受讓方負責,標的移交后涉及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承擔; 6、最終受讓方交納交易價款后,應在轉讓方規定期限內將標的物全部清運完畢。 7、受讓方在拆除、清運過程中不得破壞存放地墻體、路面和周圍設備設施。受讓方在標的資產清運完畢后,要求達到場平地凈,垃圾需妥善處理,垃圾清理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環保部門的要求,按照垃圾清運要求處置。 8.處置標的包含危險廢物,最終受讓方須為:具有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資格的單位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有效期必須在此項目有效期內,且經營類別包含HW31含鉛廢物(900-052-31)),項目成交后需出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必須按照轉讓方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9、蓄電池位于忻州市偏關縣,受讓方需提前并充分了解國家及蓄電池所在地區環保安全政策,蓄電池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需符合環保要求。最終受讓方應負責協助轉讓方溝通所在地區環保部門,并開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受讓方需詳細了解當地環保政策,由此引發的一切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10、意向受讓方需登錄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平臺賬戶,進入“我的訂單”并按系統指引付款,未按要求付款,造成報名失敗、競價資格喪失的,交易市場概不負責。 11、意向受讓方報名資料應在掛牌期內補正,退回后補正期限不足一個工作日的,按照一個工作日計算,不受是否在掛牌期內的限制,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補正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12、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僅就委托方提供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機構、其他組織等。同時需為在生態環境部門備案的小微企業危廢收集單位或持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HW31含鉛廢物(代碼:900-052-31)。 |
資格條件說明 | 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若涉及授權,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身份證)、且經營類別包含HW31含鉛廢物(900-052-31)的《小微企業危險廢物收集試點單位備案表/登記表》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
是否接受聯合體受讓 | 否 |
其他披露的內容 |
1. 本次轉讓標的主要包括廢舊鉛酸蓄電池等,標的存放分散,因購置時間較長,均已報廢。因存放時間長,存在零件殘缺、銹蝕等現象,故本次擬轉讓標的資產的具體情況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資產名稱、規格型號、圖片等相關數據僅作參考,均以現場實物為準;部分標的需自行拆除;
2. 最終受讓方需交納履約保證金 7 萬元,并按照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相關要求履約完成后,交易市場根據轉讓方出具的相關函件退還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未按要求完成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的,轉讓方有權扣除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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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設置保留價 | 否 |
保證金設定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2.5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按系統提示要求交納。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以到賬時間為準) |
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式 |
1、保證事項:
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扣除轉受雙方應向山西省產權交易市場交納的交易費用后,剩余部分轉讓方有權扣除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上述保證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對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競價、簽約和履約的擔保:
(1)意向受讓方交納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時;
(2)在競價活動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時;
(3)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交易合同或未按照約定及時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產權交易服務費時;
(4)意向受讓方未履行受讓本項目時做出的相關書面承諾時;
(5)意向受讓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虛假或偽造情形時;
(6)未按公告要求履行相關義務時;
(7)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交易規則中規定的其他情況時。
2、處置方法:
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不計息)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讓方如未出現上述保證事項中的情形,其交納的保證金將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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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設定 | |
履約保證金金額(萬元) | 7 |
履約保證金交納方式 | 固定金額 |
履約保證金交納時間 | 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交納 |
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及處置方式 | 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1.最終受讓方需在20個工作日內開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2.受讓方對蓄電池等危險廢物的收集、貯存、處置等經營活動需符合環保要求;涉及危險貨物運輸的,最終受讓方應具有或委托具有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資質。3.最終受讓方須在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完成標的移交。 履約保證金處置方式:最終受讓方按照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相關要求履約完成后,交易市場根據轉讓方出具的相關函件退還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未按要求完成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的,轉讓方有權扣除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履約保證金保證事項的,轉讓方有權扣除已交納履約保證金的50%);若轉讓方因受讓方不符合環保要求而受到環保部門的處罰,轉讓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罰款。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48個周期 |
競價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報價網址:https://sxcqsc.sxcqj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