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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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12.13 |
招標代理: | 浙江金務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婺城區 |
內 容: | 轉讓方承諾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 |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標的名稱 | 原浙江金務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筑物及構筑物拆除 |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其他 |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為含稅價。標的成交后,轉讓方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1%;一切以開票人實際開具稅票時的現行稅法及稅收政策的具體規定為準;未明確繳費義務人的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2.關于轉讓標的,轉讓方均不提供合格證、檢驗證、許可證、技術文件等紙質資料,也不出具相關證明等材料。 3.受讓方應對拆除、清運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4.施工相關要求 ; (1)受讓方按轉讓方的管理要求辦理進場作業手續,提供參與作業的相關工作人員信息、涉及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等信息;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在拆除、拆卸、搬遷、清運、平整標的時,受讓方應嚴格遵守管理規定,嚴格按有關規定和規程進行作業。應安排經過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具備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相應操作技能的人員從事現場作業,進入作業場所的工作人員必須穿戴好統一的安全防護用品,持證上崗。 (2)受讓方必須在施工前及時為作業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繳納保險費。 (3)在拆除標的物過程中受讓方應根據需要自行解決供水、供電等問題,轉讓方在現場施工、供水供電提供必要協助,但相關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4)拆除施工時要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受讓方施工前需制定詳細的安全生產方案及防護預案,現場做好揚塵控制和有毒有害易爆燃氣體檢測。 (5)在施工過程中,受讓方不得破壞并須妥善保護該相關區域的基礎設施,并承擔因在拆除施工期間引起損壞的一切責任并給予補償。 (6)受讓方在對標的的拆除、拆卸、搬遷、清運、平整過程中,如發生糾紛等情況,全部由受讓方負責解決。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拆除相關措施由受讓方自行負責。受讓方方對本次標的在拆除、拆卸、搬遷、清運、平整過程中的消防、治安、人身安全、環境保護、道路交通等全面負責。如發生亊故、案件、造成損失應負全責,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與轉讓方、交易所無關。 (7)受讓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標的現場地面、周邊進行開挖,除非征得轉讓方同意,否則視為嚴重違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8)受讓方保證嚴格按照《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書》內容執行。因處置不善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受讓方承擔全部責任。 5.標的資產名稱、規格型號、圖片、數量、面積等僅供參考,具體均以現場實物展示為準。 6.掛牌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標的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現狀已予以確認。看樣地點:原浙江金務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看樣時間:2023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看樣聯系人*** 7.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競買人須于競買前慎重考慮以何為主體參與報名,一旦參與競價即不得變更。 8.其他未盡事項詳見附件《資產交易合同》樣稿及《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書》。 |
*** | 金華市金婺工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 ||
注冊地 |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白龍橋鎮臨江東路898號安云小鎮11樓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702743486646U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轉讓底價(萬元) | 52.9167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價款支付方式 | 《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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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標的基本情況:本次轉讓標的為原浙江金務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筑物及構筑物拆除(涉及房屋總面積約為7317平方米,涉及設備為一批電纜,涉及構筑物為水泥地等,面積約3478平方米)。受讓方必須自行完成所有標的物的拆除、清運以及現場清理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裝載、分類、拆解、運輸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拆除后的鋼材、門、窗等殘值均由受讓方自行處置,本次轉讓標的僅限于廠區內地面以上所屬資產及拆除,地面以下的附屬設施不得破壞(推平至房屋±0.00米、拆除至一層地坪、道路恢復原路面,確保正常使用),轉讓標的所在四周均筑有圍欄,四周圍欄界限以現場實際勘察為準。 2.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人民幣20萬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金華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開戶行:工行金華開發區支行,賬號:1208017019200319644),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3.本項目履約保證金為人民幣20萬元,受讓方需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受讓方應根據轉讓方相關要求完成所有標的資產的拆除、清運工作,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由轉讓方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萬元。因受讓方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違約、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關賠償責任,履約保證金優先用于相關賠償,若履約保證金余額不足20萬元,受讓方應當在3日內補足。 4.受讓方必須在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及《生產安全、消防安全責任協議書》。 5.轉讓標的以交付時實物現狀為準,資產評估基準日后的轉讓標的的價值變動,由受讓方承擔。 6.受讓方必須在付清成交款和履約保證金且在收到轉讓方書面交割通知后(具體交割時間以轉讓方通知為準)2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完成轉讓標的資產交割手續。自轉讓標的交割完成之日起(視為標的資產移交完畢),轉讓標的的權屬歸受讓方所有,本次轉讓標的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由受讓方負責。本標的物交割手續前受讓資產的保管和安全責任由轉讓方承擔,在完成交割手續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糾紛均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不得以轉讓方或組織方在競價前未予披露為由而要求賠償、調整受讓價格或不履行成交后續手續等,否則視為違約。 7.受讓方須自行拆卸、運輸、搬離受讓資產,受讓方須在完成首次交割手續后15日內(完成交割手續后次日開始計算)按照轉讓方要求完成所有受讓資產的拆除、搬離等工作。受讓方逾期完成拆除、清運工作的,自逾期之日起按2000元/日要求受讓方支付延時違約金,若逾期5日仍未搬離完畢的,則視為嚴重違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讓方另行按照本合同總轉讓價款的20%向轉讓方支付違約金,剩余未搬離標的物資產則視為受讓方放棄相關權益,默認并由轉讓方全權處置。 8.受讓方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的要求、標準進行規范、合法處置標的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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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須為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獨立法人企業;(執行標準:提供營業執照、建筑工程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資格且具有有效的B類證書并無在建工程(執行標準:提供項目負責人委派證明、建筑工程二級注冊建造師證書、B類證書以及項目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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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納金額(萬元) | 20.00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信息披露終結 | ||
是否自動延牌 | 否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
材料附件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9-82050709 |
手機 | 18257000452 | |||
傳真 | 郵箱 | zxj163361@163.com | ||
地址 | 浙江省金華市婺城區八一南街387號八樓 | 網址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13388657503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