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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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3.06.20 |
招標代理: | 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揭陽市 |
內 容: | **潮汕機場航站樓商業**第一期第三批(一)(第二次)招商公告 **************分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潮汕機場公司(以下簡稱“招商人”)的委托,就“**潮汕機場航站樓商業**第一期第三批(一)(第二次)(項目編號:粵機場集團潮汕招商〔****〕** |
揭陽潮汕機場航站樓商業資源第一期第三批(一)(第二次)招商公告
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以下簡稱“代理機構”)受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以下簡稱“招商人”)的委托,就“揭陽潮汕機場航站樓商業資源第一期第三批(一)(第二次)(項目編號:粵機場集團潮汕招商〔2023〕13號 )”(以下簡稱“本次招商”)進行公開招商,茲邀請合格響應人就此項目提交密封響應:
一、項目名稱:揭陽潮汕機場航站樓商業資源第一期第三批(一)(第二次)(項目編號:粵機場集團潮汕招商〔2023〕13號 )
二、項目概況
商鋪編號 |
面積(m2) |
經營業態 |
位置 |
月保底經營權轉讓費底價(元/m2) |
銷售額提成比例底價 |
3MR-30 |
104 |
零售(珠寶飾品) |
老指廊 |
265 |
足金飾品(含金條)3%,其他10% |
2SR-14 |
35 |
零售(珠寶飾品) |
新指廊 |
470 |
|
2SR-16 |
35 |
零售(珠寶飾品) |
新指廊 |
470 |
1. 合同期限:5年。
2. 經營權轉讓費不含租賃費(60元/平方米/月)及綜合管理費(25元/平方米/月),相關費用遞增比例詳見第三章合同條款第七條。
3. 經營業態釋義詳見第三章合同條款附件2。
4.本項目為打包招商,響應人必須同時響應3MR-30、2SR-14、2SR-16商鋪。
三、合作要求
1.重要提示: 招商人原則上不因下列因素調整雙方約定的租賃費單價、 保底經營權轉讓費單價以及提成比例的計算標準:
1.1 旅客流程動線、 旅客流量、 旅客構成的改變;
1.2 周邊商鋪品牌和業態調整;
1.3 場地面積測量標準、 銷售額統計口徑的調整;
1.4 入駐航空公司數量、 航空公司分布情況及航班的調整;
1.5 周邊商鋪的調整、 航站樓商業場地面積或商業項目的調整;
1.6 現場營銷活動的影響。
2.同城同質同價
中選人須按合同約定的經營類別銷售商品, 并遵守招商人關于“ 同城同質同價” 管理要求。 響應人需在響應文件中承諾服從招商人“ 同城同質同價” 管理要求, 按招商要求明確對標店并附上相關對標資料, 運營商選取的對標店原則上應于潮汕三市中心商圈( 萬象城、萬達廣場、蘇寧廣場、卜蜂中心、群光匯、財富中心、天虹購物中心等) 內選擇對標店, 禁止選取游樂城、 風景區、 火車站、 長途汽車站內的商鋪對標。
3.營業時間
中選人應無條件服從和配合招商人對營業時間的要求, 并須在全營業時間內保證商品的穩定供應,營業時間應與機場航班運作時間同步。如遇春運、 大面積航班延誤等特殊時期,中選人應遵守機場關于臨時變更營業時間的要求。
4.場地面積
招商面積即最終合同面積,不再進行實地測量。在合同期限內原商鋪無因招商人原因發生擴張或縮小,不對商業場地面積進行調整( 不可抗力事由除外) 。
四、響應人資格條件
1.響應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取得合法的工商營業執照(工商登記注冊時間須在一年以上,期限計算截止時間為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
2.若響應人經營品牌店,要求如下(若響應人非經營品牌店,則無需響應該項,不視為不響應處理):
2.1如響應人為擬投報品牌的持有人,須提交擬用于本項目的品牌持有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響應人公章;
2.2.如響應人非擬投報品牌持有人,須提供品牌合法有效授權證明文件及品牌持有人授權參與本次招商的有效證明文件復印件并加蓋響應人公章。
3.響應人具備1年(含)以上運營及管理所報業態的經驗( 提供相關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 以歷史經營合同及“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網站( www. gsxt. gov. cn ) 查詢結果為準, 期限計算截止時間為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相關信息截圖需加蓋響應人公章;
4.響應人須在參加本項目招商活動的最近三年內或成立至今在經營活動中無嚴重違法記錄,提供《聲明函》,見附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
5.截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響應人(包括獨立法人及其關聯公司和自然人)未與招商人所屬集團公司本部、各全資、控股公司及集團公司所屬非法人實體單位發生各種訴訟和仲裁,提供《聲明函》,見附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
6.響應人不得被列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違法企業名單,提供在該網站的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加蓋響應人公章;
7.截至本項目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響應人與招商人及招商人所屬集團公司本部、各全資、控股公司及集團公司所屬非法人實體單位不存在欠租、欠費等違約行為,提供《聲明函》,見附件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
8.響應人須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在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招標、采購管理平臺http://wz.gdairport.com網站首頁的“合作商注冊”項完成注冊(以前已經注冊過的不需再注冊),未按時完成注冊的,責任及后果自負,提供合作商資格登記表加蓋響應人公章。
9.不接受個人和聯合體形式報名( 聯合體形式的響應人是指兩個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 以一個響應人的身份共同響應)。
10.單位負責人***
10.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單位負責人***
10.2 “存在控股及管理關系”指控股關系或不具有出資持股關系主體之間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
11.成功購買招商文件的響應人。
五、符合資格的響應人應當在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3 年6月12日期間(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按線上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獲取招商文件。招商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套,售后不退。
獲取招商文件時,響應人須提供以下資料(加蓋響應人公章):
1.網上報名:響應人可發信息(響應人名稱、信用代碼)至電子郵箱***
2.現場報名:報名時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獲取采購文件事宜的,無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至汕頭市珠江路與黃山路交界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樓402進行報名獲取文件。
3.報名時需提供加蓋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親自辦理獲取招商文件事宜的,無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4.已辦理報名、成功購買招商文件并注冊登記的響應人參加招商的,不代表通過資格性、符合性審查。
5.響應人必須在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采購、招商管理網絡平臺(wz.gdairport.com)主頁中“合作商注冊”模塊,按規定格式填寫正確的供應商登記信息,登記為合格的候選供應商。
六、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3年6月20日下午15:00(提前半小時接收響應文件)。
七、響應文件遞交地點:汕頭市珠江路與黃山路交界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4樓402
八、報價會時間:2023年6月20日下午15:00。
九、報價會地點:汕頭市珠江路與黃山路交界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4樓402
十、評審時間:報價會結束后立即進行。
十一、本次招商公告發布的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代理機構網站(http://www.gdynjl.com/)、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資源交易信息平臺(zhaoshangcsjc@qq.com
2.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名稱: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
代理機構聯系人***
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代理機構郵箱:2370667650@qq.com
監督機構名稱:揭陽潮汕機場公司紀檢室
聯系電話***
廣東省機場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揭陽潮汕機場公司
廣東粵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頭分公司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