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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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紹興市 |
內 容: | 資產基本情況 標的名稱 ***高新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三處棄渣處置 交易方式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資產來源 企業實物資產 其他披露內容 *、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競買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 |
標的名稱 | 嵊州市高新技術發展有限公司三處棄渣處置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資產來源 | 企業實物資產 |
其他披露內容 |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競買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 5 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選擇動態報價的為:轉讓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本次轉讓標的共三處,分別為嵊州市三界鎮里釣村(章清線)路邊的兩堆土石料,均為普通泥石質混合類型宕渣,經測定數量分別預估為1695.1m3、1650.4m³,兩堆小計為3345.5m³;嵊州市三界鎮振興北路新鄰里廣場(章黃線)路邊的石料,主要為建筑用石料(含玄武巖石料),經測定數量預估為5801.6m³ ;嵊州市三界鎮啟航路啟航花苑小區西側的土石料,主要為泥石質混合類型宕渣(含玄武巖石料),經測定數量預估為1833.1 m³。場地范圍內實際棄渣開挖發生量與參考總量可能存在誤差,受讓方應進行現場實地踏勘,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成為受讓方,所有投資風險均由受讓方承擔。 5、棄渣區域周邊道路復雜,運輸過程經過周邊村莊和水庫內部范圍,受讓方應充分了解,并自行協調解決。不得越界開采,否則需承擔法律責任。 6、資產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7、掛牌期間將組織意向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看樣聯系人:儲昱鍇,聯系電話:19817578956,地址:*** 8、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含數量)為準,實際棄渣可能包有砂礫巖、粉砂巖、凝灰巖、石屑、石粉、碎石、建筑雜物和生活垃圾等混雜物,如數量有誤不影響競買成交價。轉讓方與紹興產權公司對標的物的狀態和品質不作擔保,不對轉讓標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負責,競買人是承擔風險參與競買,應自行承擔標的物的瑕疵風險。受讓方沒有瑕疵擔保請求權,不得在競買成功后另行主張標的物的瑕疵權利。 9、棄渣等使用用途狹窄,并需一定堆放場地,并充分考慮綜合價格等投資風險。 10、受讓方競得的產品市場經營變動和投資回報具有不可確定性,市場面臨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市場價格波動較大,受讓方應自愿承擔該風險。 11、棄渣價格不包括采挖及運輸費用,均以堆放點作為起點交付,標的以現場堆放的平地為標高,不得新挖,數量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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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 |
轉讓方名稱 | 嵊州市高新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 ||
注冊地 | 浙江省嵊州市三界振興北路200號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913306830683999437 |
交易條件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轉讓底價(萬元) | 57.00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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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6萬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紹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分行營業部,賬號:33050165353500001231),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2.受讓方在合同簽訂當天須繳納3萬元履約保證金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嵊州市高新技術發展有限公司,開戶行:農商行三界支行,賬號:201000107186815),履約保證金在合同履行完畢后予以歸還。受讓方需于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完成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受讓方逾期未完成運輸及現場清理工作的,則視為嚴重違約,視同受讓方放棄剩余標的資產的所有權,其所繳納的履約保證金由轉讓方沒收。如受讓方依約履行各項義務,無違約及違反維穩、安全、治安、消防等情況,在完成 全部標的裝載、運輸、現場恢復原狀,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履約保證金將于清場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返還。 3.本次轉讓的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方在收到紹興市產權交易有限公司轉付的交易價款后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具體開票種類由轉受讓雙方協商而定。如受讓方對開票有特殊要求請提前咨詢轉讓方。 4.轉讓資產明細參見資產明細表,但資產明細表僅供參考,受讓方應先將各種影響價格因素等考慮周全,并請務必查看現場,一經成交,最終成交價將不作任何調整。 5.受讓方在拆除、運輸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確保不發生安全事故,若發生安全事故則相關責任或經濟賠償由受讓方承擔。 6.本次競買標的的運輸和場外處置等事宜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處理。受讓方應及時做好運輸、處置等事項的相關審批及報備工作,承擔相關稅費、規費等。 7.該標的成交后,受讓方自行組織工具運輸及處置,并自行負責做好本標的資源的看護、保全、數量明細記錄等工作。 8.如因塌陷、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延誤等情況,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此造成受讓方經濟損失的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9.受讓方需按照轉讓方的要求,接受轉讓方的監督,嚴禁超出本標的所涉范圍挖運。如未按要求施工,則轉讓方有權作受讓方違約處理,成交款及履約保證金不作退還。 10.因受讓方原因造成該項目無法施工或影響項目進度,轉讓方將書面告知受讓方運輸期限及相關要求,受讓方應立即整改,若整改后仍未達到轉讓方要求,轉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停止棄渣運輸工作,沒收履約保證金并終止合同,并由受讓方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11.受讓方自行組織工作人員運輸工作,運輸過程及其他相關工作需符合交通、環保、安全等有關要求,不得超限運輸,并做好安全措施,為工作人員和工作機械按規定購買相關保險。受讓方應根據相關要求自行建設沖洗池、沉淀池等相關環保清洗設施,滿足工作要求,在運輸過程中產生的經濟和安全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負責。 12.受讓方于項目現場作業的柴油移動源應當符合低排放要求,并已向生態環境部門申領綠色編碼。 13.施工方應當具有合法礦石資源加工及銷售資質,并具有資金支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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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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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6.00 | |
交納時間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滿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完成“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處置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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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 | ||
聯系人*** |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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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 | 電話 | 0575-83353885 |
傳真 | 郵箱 | 551201704@qq.com、13588862252@163.com | ||
地址 | 紹興市越城區越西路833號鑫洲國際商務大廈12樓 | 網址 | https://www.sxcqpt.com/SXPT/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 | 電話 | 19817578956 |
傳真 | 郵箱 | |||
地址 | 浙江省嵊州市三界鎮人民政府 | 網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