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2.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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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河南省 |
內 容: | 天安配件科物資公開詢比價公告(項目編號:XJ********** ) 一、項目條件。本采購項目已經批準,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網上詢比價,歡迎符合條件的準入供應商參加。 此次為二次詢比價,項目編號(XJ**********)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
天安配件科物資公開詢比價公告(項目編號:XJ2022040266 )
一、項目條件。本采購項目已經批準,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網上詢比價,歡迎符合條件的準入供應商參加。
此次為二次詢比價,項目編號(XJ2022040241)
二、項目內容及要求
1、項目名稱:平煤神馬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天安配件科2022年4月26日詢比價采購項目(采購編號:XJ2022040266)。
2、供應商資格要求:報價供應商是新供應商或是新準入的供應范圍,中選后須按照新供應商準入條件辦理相關手續,具體要求執行公司供應商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3、采購數量(金額):“項目信息”中的數量僅作為參考,實際采購數量(金額)以月度訂單需求為準。
4、主要技術參數:具體參數詳見“項目信息”要求, 參數、性能必須等滿足使用單位的技術要求。本項目設備主機為礦車配件投標產品必須與原有產品相同的結構和形狀,必須保證與在用設備配套、正常使用,且材質和性能指標不低于在用配件。
5、產品使用壽命。報價產品必須在滿足正常性能情況下,使用壽命期為6個月;若中選送貨后在規定的使用壽命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供貨方負責調換。
6、報價要求:報價涵蓋率要求達到100%,如有一項不報價視為無效報價。未要求報價涵蓋率達到100%的項目。
7、只允許生產商家報名
三、中選原則。單品種最低價格供應商中選,有效期三個月。
四、供應商要求。供應商按照公告要求在云商平臺進行報價、上傳相關報價資料,并對本次報價負責。在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按照中平物〔2021〕40號文件執行。
五、時間要求。報名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參照項目基本信息,供應商登陸云商平臺查看詢比價公告,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報名,按要求填寫物資清單,開標截止時間之前提交確認無誤的報價清單。逾期提交或未提交至指定網址的,不滿足詢比價文件要求的均為無效報價。
六、采購要求
1、交貨地址:***
2、運輸方式:供方按需方要求將貨物運送到指定的地點,貨物運輸相關費用(含運雜費、裝卸車費等)由供方承擔。
3、交貨時間:以合同約定交貨時間為準。
4、付款方式:貨到驗收合格且使用后,供方提供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方掛賬后以電子承兌匯票方式分期支付。
5、違約責任:供方逾期交貨一天,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支付需方違約金;質量不符合標準的,供方負責免費退換,因退貨影響的供貨時間按逾期違約供貨處理。
6、質量及售后服務:新供應商的產品試用期三個月,送貨時需附第三方檢驗報告,試用不合格,取消中選資格。供方保證所供貨物及其材料完全符合國家現行有關質量標準和合同約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做好產品售后服務。產品質量出現問題,供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如出現事故或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中選資格,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追究責任和經濟賠償。需方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驗收,對貨物外觀質量、數量、規格、資質資料等進行檢驗。
7、其它未盡事宜,以雙方簽訂的采購合同為準。
七、聯系方式
采購部門:平煤神馬集團物資供應分公司天安配件科
聯系人***
電話:***
附: 中平物〔2021〕40號
關于印發《供應商處罰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為進一步增強對供應商的管控效能及自律意識,規范對供應商違約等不良行為的懲戒標準,降低采購風險、提升服務質量,逐步形成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現制定供應商失信違約處罰管理辦法(暫行),具體如下:
一、供應商失信違約名單的界定
供應商失信違約名單是指在招標或詢比價、采購、及履約過程中,發生違法、違紀行為或違反公司采購相關規定、不遵守合同與承諾的供應商及相關人員。
二、供應商具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一經查實,將被列入供應商失信違約名單
(一)招標、詢比價過程中存在惡意報價、擾亂公開詢比價秩序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列入失信違約名單;
(二)中標、中選供應商在價格有效期內無正當理由拒不供應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列入失信違約名單;
(三)中標、中選供應商未按送貨通知單約定時間及時供貨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列入失信違約名單;
(四)產品質量抽檢不合格或確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使用單位投訴的,第一次給予警告,再次發生列入失信違約名單;
(五)三次批次抽檢檢驗不合格列入失信違約名單;
(六)售后服務體系不完善,年度內兩次服務不及時,影響安全生產的;
(七)擅自更換原準入代理廠家產品的;
(八)所供物資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九)其它違約不良行為。
三、供應商失信違約的處罰
對于第一次被列入失信違約名單目錄的供應商暫停其3個月的供應資格,不得參加公司任何采購項目;第二次被列入失信違約名單目錄的供應商暫停其6個月的供應資格,不得參加公司任何采購項目; 第三次被列入失信違約名單的供應商將終止其準入供應資格,兩年內不允許參加公司任何采購項目,兩年后可按新供應商重新準入。
四、供應商失信違約名單的建立和管理
(一)供應商管理辦公室負責供應商失信違約名單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各部門需及時上報供應商失信違約名單(附《供應商失信違約情況反饋表》)。
(二)供應商管理辦公室負責每月將供應商失信行為警告名單和失信違約名單在集團公司云商平臺予以公示。
五、此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