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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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5 |
招標代理: | 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四川省 |
內 容: | ************受中華人民**國**海關 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海關單兵設備上網卡采購項目(二次)進行其他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海關單兵設備上網卡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SCZZ**-****-***(*) 項目聯系方式: |
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 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成都海關單兵設備上網卡采購項目(二次)進行其他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成都海關單兵設備上網卡采購項目(二次)
項目編號:SCZZ08-2019-974(2)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
項目聯系電話***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
采購單位地址:***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
代理機構地址:***
一、采購項目內容
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的委托,對成都海關單兵設備上網卡采購項目(二次)進行比選,茲邀請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就本項目提交密封的比選申請文件。
一、比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
二、項目編號:SCZZ08-2019-974(2)
三、比選項目名稱:成都海關單兵設備上網卡采購項目(二次)
四、項目情況:
成都海關單兵設備上網卡采購。
具體內容見比選文件第五部分:“項目概況及要求”。
比選申請人須對本項目的內容應作出實質性響應并對比選文件要求的全部內容進行報價。
五、比選申請人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符合參加本次比選活動應當具備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比選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遵守相關的法律和法規;
2.本項目特定資格條件:
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詢供應商在比選當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記錄并保存信用記錄結果網頁截圖,拒絕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的比選活動。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七、比選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9日(工作時間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區吉泰五路88號3棟7層1號(花樣年香年廣場)購買。
比選文件售價人民幣300元/份(售后不退,比選資格不能轉讓)。
八、比選申請人購買比選文件時須攜帶以下有效證明文件:
單位介紹信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
九、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1月15日11:00。
比選申請人應于截止日期當日截止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送達遞交比選申請文件地點。逾期送達的比選申請文件將被拒絕。
十、遞交比選申請文件地點:成都市高新區吉泰五路88號(花樣年香年廣場)3棟16層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開標廳。
比選申請文件必須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截止時間前送達,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比選申請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電子郵件***
十一、本比選邀請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十二、有關本次比選事項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比選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帳 號: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電話傳真:***
電子郵件***
四川中志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6日
二、開標時間:2020年01月15日 11:00
三、其它補充事宜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2萬元。
四、預算金額:
預算金額:12.0 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