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有關部門研究決定,2019年5月29日、31日在國家糧食局糧食交易協調中心及聯網的各省(區、市)國家糧食交易中心組織開展國家政策性糧食競價交易,請交易會員通過國家糧食交易中心官網(www.grainmarket.com.cn)登錄“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我要買糧→參加競價交易→國家政策性糧油競價銷售”參與交易。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重點提示內容詳見加粗字體部分):
一、交易安排
本交易安排為預公告,交易日的實際銷售數量以國家糧食交易中心官網發布的交易清單為準。
二、保證金
保證金110元/噸(履約保證金100元/噸、交易保證金10元/噸)。買方預交的保證金按規定扣除手續費后可轉作貨款。
參與交易的會員根據開戶銀行情況至少提前1-2個工作日(16點前)向國家糧食局糧食交易協調中心(統一社會信用代碼:12100000717808170P)匯款,確保有足額的資金進行交易。匯款時務必使用在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注冊時關聯的綁定賬戶,否則資金不能實時到賬。匯款后應及時登錄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客戶端查詢資金到賬情況。如遇問題,請致電國家糧食局糧食交易協調中心或注冊地省級國家糧食交易中心。
收款單位名稱:國家糧食局糧食交易協調中心
1、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門支行
賬號:35150188000132701
2、開戶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營業部
賬號:20399990010100000284441
三、交易資格
買方企業應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建立糧食統計臺賬,履行報送糧食流通統計報表義務。
國家臨時存儲糧食和最低收購價糧食儲存庫點(包括承貸庫和實際儲存庫點)不允許直接或間接購買本庫儲存的糧食。中央儲備糧直屬庫(企業)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競買,也不得安排其監管的地方承儲庫點之間互相購買。
四、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活動采取競價交易方式,通過現場和網上對委托標的依次按交易節進行交易。交易會員可通過國家糧食交易中心官網登錄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交易,也可到省級糧食交易中心現場交易。
五、質量標準
具體糧食質量指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水分、雜質等與規定有差異的,按照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糧食局、財政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執行糧油質量國家標準有關問題的規定》(國糧發〔2010〕178號)第4.2.1、4.2.2等款規定執行。
有意向參與交易的會員應當通過國家糧食電子交易平臺客戶端開具《競價銷售糧油看樣單》,提前實地查看糧食實物質量,自主確定是否購買。對于看樣后參與競買的會員,如發現實際出庫過程中糧食質量與看樣糧食質量存在較大差異的,可申請省級交易中心協調處理,必要時可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復檢;對存儲庫點能提供全國政策性糧食庫存數量和質量大清查等最新質檢報告結果的,以該質檢結果為準,不再安排復檢。對交易會員未提前看樣仍參與競買的,均視同認可標的質量。
六、其它
(一)《糧食競價銷售交易規則》《交易授權書》《糧食競價交易購銷合同》《會員權利與義務確認書》等有關資料見國家糧食交易中心官網。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糧食競價銷售交易規則》《國家糧食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國家政策性糧食競價銷售和出庫工作的通知》(國糧調〔2014〕15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政策性糧食出庫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糧檢〔2016〕12號)、《國家糧食局關于做好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國糧電〔2017〕8號)、《關于切實加強國家政策性糧食收儲和銷售出庫監管的意見》(國糧發〔2018〕264號)等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糧食交易中心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