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未按比選文件要求密封的;
(四)隨機抽取
招標人對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按照以下隨機抽取方式確定中選招標代理機構:
1、由報名的比選申請人按提交申請書的先后順序現場隨機抽取各自編號,再由招標人搖號,隨機抽取的第一個號碼相對應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第一候選人,第二個號碼相對應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第二候選人,第三個號碼相對應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第三候選人。
2、參與搖號的比選申請人數量不足或無比選申請人報名的,經本單位“三重一大”集體決策程序后,可以采用直接發包的方式確定招標代理機構。
搖號結果由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見證人員簽字確認,并按規定在“招必得”網站上進行公示。
(五)中選人的確定
確定中標人須按照《拱墅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招標代理機構優秀排行名單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執行。
招標人:杭州市拱墅區城市建設發展中心、杭州市拱墅區城中村改造指揮部上塘分指揮部(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