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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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qū): | 云南省 |
內 容: | ***民政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管理服務項目詢價采購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國務院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民政局、***委編辦、***財政局、***人力**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jīng)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方案》(昭民發(fā)〔****〕**號)等文件精 |
巧家縣民政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
管理服務項目詢價采購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國務院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昭通市民政局、昭通市委編辦、昭通市財政局、昭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jīng)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方案》(昭民發(fā)〔2018〕41號)等文件精神,巧家縣民政局擬對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項目進行公開詢價采購,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機構參與詢價,現(xiàn)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巧家縣民政局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服務
二、項目編號:2018416
三、采購方式:詢價采購
四、服務事項
(一)事務性工作。
1.社會救助對象認定工作。按照《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工作規(guī)程》的要求,依法開展接待服務,對求助對象進行身份認定,給予求助接待和安檢登記。
2.社會救助對象主動發(fā)現(xiàn)工作。按照救助管理機構開展主動救助要求,在城區(qū)街面、在建工地、城鄉(xiāng)結合部、橋梁涵洞等地開展巡回救助,對流浪乞討人員進行勸導和救助,對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露宿街頭人員,發(fā)放必要御寒衣物和食品,告知求助方式,并定期跟蹤觀察,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依法處置。
(二)服務型工作。
社會救助對象照料護理工作。根據(jù)救助管理機構照料標準和服務程序的要求開展站內照料護理工作,提供生活照料、日常護理、康復訓練等具體照料護理服務。
(三)人員配備要求。
結合工作實際情況,需向縣救助管理站派遣專職社會救助工作人員2名,管理人員1名。
五、服務時間:自簽訂合同后一年。
六、資金預算
總預算10.5萬元每年,該預算為打包價,包括人力成本開支、人員保險開支、管理費用、采購費用、培訓費用、風險承擔費用、稅費等所有費用,采購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七、服務方資質要求
服務方必須為依法登記注冊的機構,符合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資質,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jiān)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chǎn)管理制度;
(四)具備提供服務所必需的設施、人員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五)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以及購買服務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七)本次詢價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與詢價,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
八、詢價要求
若有相關機構愿意參與本項目詢價投標,請攜帶民政等相關部門頒發(fā)的登記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授權代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公章于2018年12月09日至2018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時到巧家縣救助管理站報名,并于12月14日上午9時到巧家縣救助管理站會議室參加投標。
九、發(fā)布媒體:云南省政府采購網(wǎng),公示期3個工作日。
十、其他事項
采購單位:巧家縣民政局
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巧家縣民政局
2018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