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0.23 |
---|---|
招標業主: | 溫州市公安局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一.采購人名稱:******、***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二.單一來源編號:singleSource**************** 三.采購項目名稱:*民中心物業管理項目 四.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五. |
關鍵詞: | 物業管理 保險 |
一.采購人名稱:溫州市公安局、溫州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溫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溫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二.單一來源編號:singleSource2018101561890654
三.采購項目名稱:市民中心物業管理項目
四.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委托代理
五.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預算金額 |
簡要規格描述 |
備注 |
1 |
市民中心物業管理項目 |
1 |
項 |
263.03436萬元 |
2018年市民中心物業管理 |
|
1 |
項 |
566.59116萬元 |
2019年市民中心物業管理 |
六.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七.申請理由:
(一)按照3月10日《世界溫州人家園項目建設領導小組會議紀要》([2018]1號)第3點“世界溫州人家園項目與市民中心可以同一物業,市城投集團要抓緊成立物管團隊,介入項目前期”。據此,建設單位市城投集團(業主)采用協議方式委托其子公司康居物業介入市民中心前期物業服務與管理,有利于項目交付初期順利實施設施設備等的對接移交工作。目前,康居物業能夠為市民中心投入運營后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保障,如其繼續介入會更有利于市民中心物業管理的正常運行。
(二)溫州市民中心僅租賃金融集聚區12-01、12-04、12-06地塊中的部分房產,鑒于該整體項目的物業管理已由建設單位合規委托康居物業,該區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消控、監控等)均委托康居物業服務與管理,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
綜上,根據《浙江省政府購買服務采購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若更換承接主體,將導致在現有的經濟和技術條件下,無法保證與原有項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要求,且會導致服務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資損失的”的規定,論證小組建議溫州市公安局、溫州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溫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溫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將市民中心物業管理項目以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溫州市康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采購。
八.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
溫州市康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擬定供應商地址
溫州市鹿城區雙龍路199號8樓
九.論證專業人員信息及意見: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職稱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陳志成 |
副教授 |
溫州大學 |
湯宇剛 |
溫州市中心醫院 |
|
林敏 |
經濟師 |
溫州醫學院附屬第二醫院 |
十. 其它事項:
1、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十一.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溫州市公安局、溫州市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溫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溫州市不動產登記服務中心、溫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中心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地址:***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溫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陳先生、馬女士;聯系電話***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