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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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云南省 |
內 容: | ******城*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擬申請單一來源采購“***青華湖(**)水體治理運行維護項目”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列》、《**省政府采購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號) |
保山市隆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擬申請單一來源采購“保山市青華湖(西湖)水體治理運行維護項目”的公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列》、《云南省政府采購條例》、《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項目實際情況,保山市隆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保山市青華湖(西湖)水體治理運行維護項目擬申請單一來源采購。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采購人、采購項目名稱和內容
采購單位:保山市隆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采購項目名稱:保山市青華湖(西湖)水體治理運行維護項目
采購預算:運行費用為每月31.82萬元,共3年36個月約1145.52萬元。
采購內容:運行維護主要內容1、微生物修復技術;2、生態浮島維護工程;3、水生植物維護工程;4、魚類及有害物質清理;5、爆氣復氧設備維護;6、水體循環設施維護;7、其它設施設備維護。
二、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相關說明
(一)保山啟迪永昌投資有限公司引進南平正大歐瑞信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專利技術,采用微生物水處理工藝為主,通過建設水動力循環系統以及組合生態浮島等輔助措施,快速抑制藍藻、去除惡臭。通過運行維護逐步修復水體生態系統。
(二)根據《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加強省級政府采購項目單一來源采購管理的通知》(云財采〔2014〕2號)文件第十一項規定:“其他基于技術、工藝等原因,只能由特定供應商制造或者提供貨物和服務,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選擇或替代情況的” 適用單一來源采購,故本項目申請以單一來源方式實施采購。
三、擬定的唯一服務商名稱、地址
供應商名稱:保山啟迪永昌投資有限公司
供應商地址:***
四、專家論證意見
詳見附件
四、公示期限:
3個工作日(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日10日)
五、公示內容變更
以上內容若有變更將通過云南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yngp.com)通知,請供應商關注。
六、異議處理
現予公示五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異議方在公示期內將闡明詳細理由的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異議函(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相關依據和證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送至我單位,由我單位進行答復。
書面異議函一式兩份,請異議方同時送一份至隆陽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股(隆陽區蘭城街道人民路191號)備查。
七、其它
采購單位:保山市隆陽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陽區蘭城路58號
采購代理機構:云南嘉順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監督電話:***
隆陽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投訴電話:***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