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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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關于“《調解有法》電視欄目項目” 的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一.采購人名稱:***司法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調解有法》電視欄目項目 三.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四.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項目 名稱單位數量預算金額簡要規格描述或 項目基本概況介紹服務期 *《調解有法》 |
關于“《調解有法》電視欄目項目”
的單一來源采購公示
一.采購人名稱:湖州市司法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調解有法》電視欄目項目
三.采購組織類型:分散采購-分散委托中介
四.采購項目概況:
序號 |
項目 名稱 |
單位 |
數量 |
預算金額 |
簡要規格描述或 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
服務期 |
1 |
《調解有法》電視欄目項目 |
項 |
1 |
36萬元 |
《調解有法》電視欄目 |
2年 |
五.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六.申請理由:
為創新人民調解模式,拓展法治宣傳渠道,提高人民調解工作知曉率、影響力和信賴度,創新社會管理,傳遞法治理念,市司法局與湖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于2015年2月聯合開辦《調解有法》電視欄目,節目每周一期,雙方共同策劃、聯合出品,采取“案例展示+點評+相關依據解讀”模式來體現,節目由市司法局提供案例,由湖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負責錄制、采編和播出,作品版權歸雙方所有。一直以來,該節目受到社會群眾普遍關注和好評。
根據《湖州市市級政府采購工作規程(試行)》要求,現申請該電視欄目制作播出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由湖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錄制、采編和播出。
七.擬定供應商:
1、擬定供應商名稱:湖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
2、擬定供應商地址:***
八.論證專業人員信息:
序號 |
專業人員姓名 |
專業人員工作單位 |
1 |
陳 平 |
湖州廣播電視總臺 |
2 |
林芳芳 |
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 |
3 |
鐘 超 |
湖州電子稅務管理中心 |
九.專業人員對供應商因專利、專有技術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體論證意見:
根據《湖州市市級政府采購工作規程(試行)》要求,現申請該電視欄目制作播出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由湖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錄制、采編和播出。
經專家組論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建議該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向湖州廣播電視傳媒集團(總臺)采購。
十.其它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內(本公示發布之日后的第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及同級財政監管部門提出異議。
十一.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湖州市司法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地址:***
2、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名稱:湖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管處
聯系人***
監督投訴電話:***
傳真:***
地址:***
湖州市司法局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