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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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豐縣范樓鎮中心學校 |
地 區: | 徐州市 |
內 容: | ? **范樓鎮京莊小學**教學樓及附屬設施工程招標公告 *.招標條件 **范樓鎮京莊小學**教學樓及附屬設施建設項目,已由**發展改革與經濟委員會以豐發改經濟許可[****]***號“關于**范樓鎮京莊小學**教學樓及附屬設施建設項目可研報告的批復”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建 |
關鍵詞: | 教學樓 小學 教學 |
豐縣范樓鎮京莊小學新建教學樓及附屬設施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豐縣范樓鎮京莊小學新建教學樓及附屬設施建設項目,已由豐縣發展改革與經濟委員會以豐發改經濟許可[2017]126號“關于豐縣范樓鎮京莊小學新建教學樓及附屬設施建設項目可研報告的批復”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豐縣范樓鎮中心學校,建設資金為財政撥款。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豐縣范樓鎮京莊小學新建教學樓及附屬設施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豐縣范樓鎮京莊小學院內;
2.1.2建設規模:教學樓框架4層、建筑面積4948㎡,合同估算價1250萬元;
2.1.3工期要求:24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18年7月8日,竣工日期:2019年3月8日;
2.1.4 質量要求:合格;
2.1.5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工程包含土建、安裝、室外場地硬化工程,詳工程量清單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叁級及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
3.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3.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
3.3.3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形式投標;
3.3.4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負責人***
3.3.5項目負責人***
⑴項目負責人***
⑵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過90天),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⑶項目負責人***
3.3.6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⑵為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⑶與本招標項目的監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⑷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⑸單位負責人***
⑹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⑺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⑻投標人自2015年6月1日(含)以來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3.7失信被執行人懲戒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
3.3.8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4投標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
3.5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手冊》;
3.6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及擬選派項目負責人***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網銀或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或銀行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
4.2投標申請人采用網銀或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有效期應在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內。投標申請人在辦理投標保函時,應向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行發起保函查詢通知,查詢通知中應注明保函編號、保函金額、受益人及申請人;
4.4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貳拾伍萬元。
開戶行:建行豐縣支行
賬戶號:32001717136052514182
開戶名:豐縣招標投標交易市場管理中心
4.5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6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7資格審查不合格和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進行完施工合同備案后的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投標保證金利息計息日:自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結束次日起,至中標公示結束之日止。
4.8投標人將銀行保函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開標時遞交銀行保函原件質押在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開具保函收據。如投標人未中標,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如投標人中標,合同備案后,憑保函收據自行取回。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9日。
5.2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售,請投標申請人在2018年6月29日9時30分前內登陸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2018年6月25日10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5.3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
5.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6.投標截止時間
6.1 投標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29日9時30分。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資源建設工程交易平臺(http://www.xzggzy.com.cn/xzwebnew/)上發布。
10.其他
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0.2投標人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除項目負責人***
11. 工程款支付方式
①全部基礎工程完成并完善手續后,支付合同價款的15%;
②全部屋面混凝土結構完成并完善手續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40%;
③全部主體結構完成并完善手續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50%;
④工程竣工驗收且合格并完善手續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60%;
⑤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完善手續后,支付至工程審計價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兩年完善手續后,扣除3%的工程質量保修金后,付完工程審計價的余款;
⑥保修金的返還: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二年,如無質量問題,支付70%;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五年,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剩余質量保修金。
備注:資金撥付程序按照專項資金撥付辦法,經由項目主管部門、實施主體、財政部門會簽,報經縣政府批準后撥付。
12.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豐縣范樓鎮中心學校 招標代理機構:豐縣中陽工程造價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豐縣范樓鎮 地 址:豐縣工農路3016號
聯 系 人:徐家勇 聯 系 人***
電 話:13951349491 電 話:051689249200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