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2018-2019年度路燈信號燈維護工程
監理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項目編號:
JZDJL-DL-20180574-2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2018-2019年度路燈信號燈維護工程監理,已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空港翔悅投資有限公司。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招標內容:對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2018-2019年度路燈信號燈維護工程提供監理服務。
2.2招標范圍:針對本項目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竣工資料整理及備案階段、竣工結算和決算階段等提供全過程監理服務。(具體實施內容以實際任務單為準)
2.3工程建設地點: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范圍內。
2.4標段劃分:獨立標段。
2.5監理周期: 合同簽訂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6質量標準: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近三年應具有同類或類似工程監理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2投標單位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同時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資格,且應未擔任其他在監建設工程項目(須提供企業所在地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無在監證明原件或依據住房城鄉部建市{2015}140號文件規定出具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證明材料加蓋企業鮮章的復印件);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總監理工程師,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3.3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
3.5 企業信譽須良好,須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6 外埠單位在我省承攬項目應執行吉林省關于外企入吉備案相關規定(入吉企業相關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管理平臺”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從事建筑活動;詳見吉建管〔2015〕50號文件、吉建管〔2016〕1號文件、吉建辦〔2017〕57號文件)。
3.7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
3.8 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且注冊單位名稱與投標人的名稱一致,如企業名稱發生變更,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材料,否則不接受其投標人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
3.9本項目招投標活動的每個環節,被授權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且每個投標人僅能派出1人作為本項目的被授權人,整個招投標過程不得隨意更換被授權人。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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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4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3時00分至16時00分(北京時間),在北京建智達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長春市南關區福祉大路錦竹別墅95號3樓)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時被授權人需持以下證件的原件及加蓋公章(鮮章)的復印件1份: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3)總監理工程師的注冊證書原件及無在監工程證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5)被授權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及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7)外埠單位入吉備案登記證明(網站公示頁打。;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標申請人在提交投標文件前,應按照有關規定按標段遞交投標保證金。
五、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時間:2018年05月08日09時30分(北京時間);
5.2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港南大路3777號 ,C區222會議室
5.3 投標人所提供的資格后審資料應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否則其投標將被拒絕;
5.4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遞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招標。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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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吉林省建設信息網上發布。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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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長春空港翔悅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
聯 系 人:郗工
電 話:0431-82158177
招標代理機構:北京建智達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長春市南關區福祉大路錦竹別墅95號3樓
聯 系 人:劉經理 畢經理
電 話:0431-80801555
行政監督管理部門: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