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8.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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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8.01.29 |
地 區: | 浙江省 |
內 容: | **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為分散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千島湖建設集團城建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千島湖建設集團城建發展有限公司魚港路工程交通指示燈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具體如下: *、招標編號:CAMR[****]**號 *、項目名稱:魚港路工程交通指示燈采購 |
關鍵詞: | 路 |
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作為分散采購代理機構(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淳安千島湖建設集團城建發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淳安千島湖建設集團城建發展有限公司魚港路工程交通指示燈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具體如下:
1、招標編號:CAMR[2018]03號
2、項目名稱:魚港路工程交通指示燈采購項目。
3、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招標內容:
標項 |
采購內容 |
數量及單位 |
預算總價(元) |
備注 |
一 |
魚港路工程交通指示燈 |
詳見采購清單 |
1121851 |
含土建、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 |
5、合格的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投標人的特定條件:有能力提供本項目貨物且具有安裝、調試能力和良好售后服務的單位。
(3) 本項目謝絕聯合體投標
6、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18年1月6日至2018年1月28日止(工作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節假日除外)。招標文件獲取截止時間之后有潛在供應商提出要求獲取招標文件的,采購代理機構將允許其獲取,但該供應商如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
(2)方式:供應商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等文件(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前往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5號(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淳安永盛會計師事務所窗口)三樓328室現場領購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工本費每套300元,售后不退。(接受國內郵寄,郵費自理,并注明聯系方式***
(3)提示:采購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非按照上述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投標文件。
7、投標截止時間與地點:2018年1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地點: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大街41號3樓(永盛會計師事務所)開標室。
8、開標時間與地點:2018年1月29日上午9時30分,地點:淳安縣千島湖鎮新安大街41號3樓(永盛會計師事務所)開標室。
9、其他事項:
(1)質疑:
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質疑受理地點: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淳安縣千島湖鎮環湖北路375號(淳安縣行政服務中心淳安永盛會計師事務所窗口)三樓328室];聯系人:汪靖;聯系電話***
11、投標保證金:
金額為人民幣貳萬貳仟元整。收款單位名稱: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開戶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杭州淳安支行,賬號:3302060120100012487。
投標保證金可以用電匯、轉賬、網上銀行支付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交納至指定賬戶。
保證金收退咨詢電話:0571-64812875。聯系人***
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辦妥投標保證金交納手續。
12、項目聯系人:淳安千島湖明瑞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業務受理處,聯系人:徐建平,聯系電話:0571-64819846,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