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7.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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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7.12.29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招標公告 *.* 項目概況 *.*.* 工程名稱:京溪地下凈水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設計 *.*.* 工程位置:京溪地下凈水廠廠內。 *.*.* 設計范圍:污水處理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 。 *.*.* 專業內容: □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隧道工程 |
關鍵詞: | 水廠 勘察 設計 |
招標公告
1.1 項目概況
1.1.1 工程名稱:京溪地下凈水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可研、勘察、初步設計
1.1.2 工程位置:京溪地下凈水廠廠內。
1.1.3 設計范圍:污水處理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 。
1.1.4 專業內容: □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給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鎮燃氣工程、□熱力工程、□ 。
1.1.5 項目批準文件:《廣州市治水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穗府辦〔2017〕91號)。
1.1.6 資金來源:市財政資金。
1.1.7 項目概況和建設規模:
本項目估算總投資約:京溪地下凈水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為:3811 萬元,其中工程費用約2997萬元。
預發包價:63.814萬元。
項目擬建設污泥處理規模12噸干固/日,擬建污泥脫水干化車間1465平方米,配備物料分選系統2套、板框壓濾系統2套、熱干化系統2套、熱源供給與回收系統2套、廢氣凈化除濕系統2套、生物除臭系統1套、運泥車2輛,以及濃縮、調理、出料等相關輔助設備。
1.1.8 設計合理使用年限:50年。
1.1.9 招標范圍:√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含初勘、詳勘)、√工程測量、√工程物探(含管線探測))、√可行性研究、√方案修改、√初步設計及概算、√現場服務
1.1.10前期服務機構名稱: 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
[注釋] 如果前期服務機構參加本次投標,應將本公告發布前最終完成的工作成果(含電子文件)在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的同時提供給所有投標人參考,否則前期參與的服務機構中標無效。
1.2 資格審查合格條件
1.2.1 申請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投標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1.2.2 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經營。
1.2.3 申請人需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1)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和(2)工程勘察綜合類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類甲級資質和工程勘察(工程測量)專業類甲級資質;和(3)市政公用工程(給排水)咨詢乙級(具備承擔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或以上資質。
[注釋] 具體資質要求按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和《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填寫。要求同時具備2項或以上資質證書的,申請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
1.2.4 申請人委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給水排水專業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或給排水專業中級工程師或以上資格,并為60周歲或以下(至投標截止日止,以身份證登記為準)的在職人員;如為聯合體投標的,委派的項目負責人***
1.2.5 申請人(若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所有成員)已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企業信息登記。。
1.2.6 申請人(若為聯合體,則指聯合體所有成員)沒有處于被本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1.2.7 投標申請人業績要求(需要 / √不需要):
1.2.8 項目負責人***
1.2.9 關于聯合體投標:
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若投標人同時具備以上第1.2.3(1)、(2)和(3)資質要求的,則不允許與其他單位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應當在投標報名前組成,應以具有1.2.3(1)資質的設計單位為牽頭人,并簽定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聯合體各方不得再單獨以自己名義、或者參加另外的聯合體進行投標。投標人擬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
聯合體成員(包括牽頭人在內)不能超過2個,且牽頭人須承擔招標范圍內的所有工作(招標文件允許分包的專項工程設計除外),其他的聯合體成員只能負責承擔其資質范圍所包含的工作。
1.2.10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
1.3 招標文件獲取及投標文件的遞交
1.3.1 發布招標公告時間:從2017年12月2日00時00分至2017年12月28日11時00分。
招標公告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同時發布招標文件及相關資料。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標人需發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招標答疑中明確說明。申請人通過交易中心網站獲取。
1.3.2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 年12月28日10時00分至11時00分,地點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2開標室。
1.3.3 開標時間:2017年12月29日9時35分至2017年12月29日10時30分。
1.3.4 投標截止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截標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定的開標時間的信息為準。
1.3.5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1.3.6 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前,應按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要求辦理進場和報名手續,否則后果自負。
1.3.7 投標人應憑以下資料遞交投標文件:
(1)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若為聯合體,此項由牽頭人提供)。
(2)《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式二份;
1.4 費用
1.4.1 京溪地下凈水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程:勘察費最高投標限價為14.64萬元;
初步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37.684萬元;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最高投標限價為 11.49萬元。
1.4.2 √本工程不設投標補償,投標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1.4.3 投標人應考慮在施工作業前,應按《廣東省路政許可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申請《路政管理許可證》及《挖掘占用公路施工證》,所涉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中,招標人不另行支付費用。
1.4.4 本項目要求對污水處理運行所產生的污泥進行脫水處理,處理后污泥含水量要求為30%~40%(含30%及40%)。污泥處理須符合《廣州市城鎮生活污水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路線》、《廣州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廠內污泥干化減量工作方案》、《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廠內干化減量技術標準》(DBJ440100/T 271-2016)等要求,且滿足后續處置采用焚燒(與垃圾混燒、水泥窯協同焚燒、電廠摻煤混燒)的要求。
1.5 工期
1.5.1 設計工期:中標人應在設計合同簽訂后10個日歷天內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確定后5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并提交,設計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 5 個日歷天內完成補充、修改并提交。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承包人提交勘察成果文件的工期必須滿足初步設計工期要求。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0.5%;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勘察合同價格的30%。
1.5.3 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期:中標人應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5個日歷天內完成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并提交;可研文件經審查發現問題后2個日歷天內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如果延誤工期,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的誤期損害賠償費每天為最終合同價格的0.3%;誤期損害賠償費的最高限額為最終合同價格的30%。
1.6 其他事項
1.6.1 投標時是否需要提交設計模型: 否 。
1.6.2 招標項目的電子地形圖由招標人提供。投標人可通過http://maps.google.com選
擇satellite(衛星圖象)觀察本項目的周邊環境。
1.6.3 投標報名費人民幣 100 元,交納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務機構開具發票。
1.6.4 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有異議的,向招標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
電話:***
地址:***
1.6.5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廣東省招標投標監管網、廣州市水務局信息門戶網站及民營經濟報等法定媒體上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1.6.6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投標人的誠信評價分應當采用發布招標公告第1天,誠信評價信息系統中發布的最新一期的分數。誠信評價分數在廣州市水務工程企業信息庫及誠信中心網(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誠信排名>>勘察—給排水”或“誠信排名>>設計—給排水”中“誠信綜合評價”中查詢。未入庫企業或在廣州市水務工程企業信息庫及誠信中心網中尚無誠信排名的投標人,其誠信評價分按基準分計算,計算方法如下:市場行為基準分為70分,質量管理評價及履約評價基準分均為60分,則誠信評價分=70*0.2+60*0.6+60*0.2=62分。
1.6.7 各投標人的誠信評價總分=勘察誠信評價分*50%+設計誠信評價分*50%,以聯合體投標的,以聯合體中分別擔任勘察或者設計單位相應誠信分來計算。
1.6.8 關于誠信評價監督管理
根據《廣州市水務工程施工和監理企業誠信評價管理辦法》(穗水規劃〔2014〕10號)及《廣州市水務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誠信評價管理辦法》(穗水規劃〔2015〕14號)等有關規定,針對廣州市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水投集團”)全資子公司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組織實施的建設項目,市水投集團對不充分履約或嚴重違反合同約定的企業,按誠信評價標準對其作出評價,且該評價結果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直接錄入誠信評價信息系統,并運用于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中。
1.7 招標人
1.7.1 名稱: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
1.7.2郵政編碼、地址:***
1.7.3 聯系人***
1.7.4 電話(手機)號碼: 020-38890467
1.7.5 傳真號碼:
1.7.6 電子郵箱***
1.8 招標代理機構
1.8.1 名稱:廣東省廣大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1.8.2 郵政編碼、地址:***
1.8.3 聯系人***
1.8.4 電話(手機)號碼:189 2317 0150
1.8.5 傳真號碼: 020-38760595
1.8.6 電子郵箱***
1.9 交易服務機構
1.9.1 名稱: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1.9.2 郵政編碼、地址:***
1.9.3 電話(手機)號碼: 020-28866000
1.9.4 傳真號碼: 020-28866141
1.9.5 網址:http://www.gzggzy.cn
1.10 招標管理機構
1.10.1 名稱:廣州市水務工程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1.10.2 郵政編碼、地址:***
1.10.3 電話(手機)號碼:020-61300522
1.10.4 傳真號碼:020-61300522
1.10.5 網址:http://www.gzwater.gov.cn
1.11 監督機構
1.11.1 名稱:市監察局派駐水務局監察室
1.11.2 郵政編碼、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