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項目名稱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縣交通運輸局丹棱縣國家鄉村公園PPP項目(第二次) |
采購項目編號 |
5114242017000236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行政區劃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縣 |
公告發布時間 |
2017-11-09 21:00 |
采 購 人 |
四川省眉山市丹棱縣交通運輸局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中盛精誠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購人地址和聯系方式 |
***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 |
采購項目聯系人*** |
*** |
項目包個數 |
3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應商資格條件 |
1.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中國境內外企業法人; 2.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旅游規劃設計甲級資質; 4.獨立申請人或聯合體牽頭方財務狀況良好,2016年度須為盈利; 5.獨立申請人或聯合體申請人任一成員單位未處于投標禁止期內;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聯合體協議應明確本項目牽頭方,同時明確各成員職責分工。社會資本可以發起設立基金參與本項目,并應在聯合體協議中予以說明。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采購程序,同時,聯合體各方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加入其他聯合體參加本項目采購程序。聯合體通過資格預審后,未經采購人同意,其各成員組成、職責分工等不得變更。 |
提交資格申請及證明材料的截止時間 |
2017-12-01 10:00 |
提交資格申請及證明材料的地點 |
【眉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丹棱縣分中心本項目開標室(丹棱縣丹棱鎮新村路99號)】。 |
資格審查時間 |
2017-12-01 10:00 |
采購項目預算金額(元) |
3057900000 |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 |
丹棱縣交通運輸局(丹棱縣丹棱鎮齊樂大道672號) |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開始時間 |
2017-11-10 09:00 |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結束時間 |
2017-11-17 17:00 |
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方式 |
1.本項目報名及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時間[資格預審文件中所涉及時間要求請政府根據項目情況予以確定。]為: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09:00】時至【12:00】時,下午【14:00】時至【17:00】時 (北京時間),地點:【丹棱縣交通運輸局(丹棱縣丹棱鎮齊樂大道672號)】。申請單位自行承擔編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與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費用。2.報名時須攜帶下列資料(均需加蓋公章):(1)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副本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4)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
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
無 |
采購品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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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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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項目標識 |
是 |
是否限定社會資本數量 |
不限定 |
限定社會資本方法及標準 |
本項目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擬確定參與競爭的合格社會資本的家數:3家及以上(具體詳見資格預審文件)。本項目不實行資格后審。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14〕215號)的規定,項目通過資格預審的社會資本不足3家的,項目實施機構應當在調整資格預審公告內容后重新組織資格預審;項目經重新資格預審后合格社會資本仍不夠3家的,可以依法改變采購方式。 |
招標項目基本概況、用途、采購需求、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
項目名稱:丹棱縣國家鄉村公園PPP項目項目類型:新建項目所在市縣:丹棱縣項目領域:交通運輸和旅游運作方式:B0T+BOOT 合作期限:30年項目內容:本項目包含三個子項目,總投資約為305790萬元,各子項目投資規模及建設內容如下:子項目一:S401線丹蒲快速路丹棱段建設工程項目,總投資136940萬元 子項目二:S104線丹棱段改建工程項目,總投資42135萬元子項目三:國家鄉村公園旅游項目,總投資126715萬元項目運作方式丹棱縣人民政府授權丹棱縣交通運輸局作為本項目實施機構對項目行使監督管理權力,本項目實施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選定中標社會資本,并與其簽署PPP項目合同。丹棱縣人民政府授權丹棱縣文化旅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政府方出資代表與中標社會資本方在丹棱縣共同出資設立項目公司。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負責本項目以BOT模式運作的子項目S401線丹蒲快速路丹棱段建設工程項目及S104線丹棱段改建工程項目的投融資、建設及運營維護工作,以BOOT模式運作的子項目國家鄉村公園旅游項目的投融資、規劃、設計、建設及運營維護工作。項目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0萬元,政府方出資代表與中標社會資本方持股比例分別為5%、95%,雙方以貨幣形式按持股比例根據項目建設需求及時出資到位。本項目資本金占總投資比例不低于20%且不高于30%,本項目資本金與項目公司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由項目公司各股東根據PPP項目合同約定分期注入,其余項目所需資金可由項目公司采用金融機構貸款等方式籌措。本項目合作期限為30年(含建設期),其中S401線丹蒲快速路丹棱段建設工程項目建設期為2年,運營期為15年;S104線丹棱段改建工程項目建設期為2年,運營期為15年;國家鄉村公園旅游項目,分為二期進行建設,其中:第一期建設期為2年,運營期為28年,第二期建設期為5年,在完成第一期建設后進入第二期建設期,運營期為23年。 |
項目授權主體名稱 |
丹棱縣人民政府 |
是否采購本國貨物和服務工程: |
是 |
是否允許聯合體: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