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選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資格后審是指在開啟唱價后由評審小組根據采購文件的規定對潛在應答人進行的資格審查。應答人需全部滿足下列資格要求方可參與應答:
(1)應答人具備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或公示證明)注冊資金不低于200萬元人民幣(以上資金不包括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的增資行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生產或服務能力,具備國家稅務局頒布的一般納稅人資格,能開具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2)應答人應出具書面承諾書,承諾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無違法、違規記錄,不存在提供產品或服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過重大質量問題且未妥善解決的或不存在以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符合技術要求或有不良記錄。企業信譽和業績良好,沒有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沒有處于應答、投標禁止期內。采購人在今后項目實施過程中保留核查和追責權力。一經發現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情況,采購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采購人采購過程所造成的損失。
(3)應答人需承諾在合同簽署后25天內完成技術業務支撐服務,并通過校方和采購方驗收。
(4)本次項目建設是基于學校前兩期信息化服務建設的基礎上進行的第三期服務,是學校信息化建設延續性服務,為保障學校本期與前期建設的兼容性,并且應答人具有提供學校信息化建設的可延續性服務的能力。要求應答人在投標前到學校進行前期建設的對接測試,必須由學校信息化主管部門出具對接測試成功的證明函。(對接測試具體指標詳見附件)
有一項因素不符合初步評審標準的不能通過初步評審,通過初步評審的應答人進入詳細評審階段。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