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7-D-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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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7.09.04 |
招標業主: | 太原理工大學 |
地 區: | 太原市 |
內 容: | 為消除**第一電廠和齊興偉業造紙廠區現存的粉煤灰、煤矸石及上方覆蓋的建筑垃圾共計******.** m?污染源的清運處置工作(運距分別為*公里、**公里),***政府責成****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具體實施,并組織相關專家對該項目實施單位進行了論證。現將專家論證情況公示如下: 一、公告日期:****年 |
為消除太原第一電廠和齊興偉業造紙廠區現存的粉煤灰、煤矸石及上方覆蓋的建筑垃圾共計347665.08 m³污染源的清運處置工作(運距分別為8公里、26公里),太原市政府責成太原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具體實施,并組織相關專家對該項目實施單位進行了論證。現將專家論證情況公示如下:
一、公告日期:2017年9月5日
二、項目采購人:太原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
三、項目名稱:太原一電廠矸石堆、粉煤灰、建筑垃圾及齊興偉業造紙廠區粉煤灰清運處置工程項目
四、項目編號:2017-D-2
五、單一來源采購的原因說明
2017年9月1日,由太原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組織相關專家對該項目實施單位進行了論證。認為山西煜昊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較大的優勢,其主要理由如下:
1、該公司不僅具有渣土承運資質,同時還具有環保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為太原市同時具有以上兩個資質的唯一企業。
2、該公司具有處理處置危化品應急移動平臺(全省唯一),以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
3.該公司的作業設備及運輸車輛配置齊全且數量較多,能夠保證該項目按期完成。
4.該公司提出的粉煤灰和煤矸石轉運方案不僅包括了物料的轉運和攤鋪,而且提出了黃土覆蓋的上部處置方案,能夠較好地消除對環境的二次污染,且對煤矸石(具有一定的熱值)的自燃具有良好的抑制作用。
有鑒上述,專家組一致認為山西煜昊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轉運處置方案合理可行,由該公司承擔這項工程任務是適宜的。
論證專家:山西省交通科學研究院教授 靳長征
太原理工大學教授 梁美生
中北大學副教授 尉慶國
六、單一來源采購項目的簡要需求
太原第一電廠和齊興偉業造紙廠區現存的粉煤灰、煤矸石及上方覆蓋的建筑垃圾,共計347665.08 m³,預算單價23元/ m³,總費用8661891.29元,對污染源進行清運至一電廠灰庫內,并用黃土覆蓋(運距分別為8公里、26公里)。
七、擬采購供應商名稱:山西煜昊源環保科技有限
地址:***
八、公示期限以2017年9月5日—2017年9月11日(5個工作日)
九、公示期限任何公司、單位或個人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需在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采購人或太原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處。
十、采購人地址:***
聯系人:白先生 電話:***
太原市財政局采購處地址:***
聯系人:胡女士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