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及內容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黃埔區新港小學升旗臺滲漏水改造工程
(二)項目內容:廣州市黃埔區新港小學升旗臺滲漏水的改造,詳細按照清單、圖紙為主。
二、工程地點
(一)黃埔區新港小學內;
(二)廣州市黃埔區黃埔東路2879號大院62號新港小學。
三、工程最高限價:10萬以下(含稅費)
四、工期要求:合同簽訂后30天內完工
五、付款方式
完工10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總額的95%;工程保質期為一年,工程總額5%作為質量保證金,一年內如有質量問題需要維修,費用從保證金扣除。
六、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如投標文件為委托代理人簽署 應同時附上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2、投標人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
4、投標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止獨立完成過1個或以上質量合格的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公開招標的中標金額在50萬元及以上且已完成的項目)。業績時間及金額以中標通知書為準(中標通知書無金額顯示的,以合同金額(不含補充合同)為準)。須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并在開標時提供。招標方在業績查證中,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并建議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5、關于聯合體投標: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未在交易公告第六條單列的投標人合格條件,不作為承包意向人不合格的依據。
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綜合單價包干、項目措施費包干。
八、勘察現場及招標時間地點
(一)領取招標文件時間:2017年3月8日-3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投標人在領取招標文件時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蓋章),經初審合格后方可領取招標文件。并填寫《廣州市黃埔區新港小學升旗臺滲漏水改造工程項目招標文件領取登記表》(注明項目名稱、聯系人***
(二)報名地點:廣州市黃埔區黃埔東路2879號大院62號新港小學總務處 (三)勘察現場:2017年3月14日8:30-10:30
(四)開標時間:2017年3月17日上午9:30
(五)開標地點:廣州市黃埔區新港小學階梯室
九、定標原則
(一)符合質量和服務需求;
(二)我校將組成3人(包含)以上評標小組對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考評,超過10萬元的標書視為廢標,評標方法采用經評審的最平均投標價中標法。如第一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標人可以確定第二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
(三)招標人根據評標小組的推薦中標意見在黃埔信息網發布中標公示,期限3天,如無異議,招標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中標單位接到中標通知后應按招標人的要求簽訂施工合同,同時立即入場開工。
招標人:黃埔區新港小學
二〇一七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