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河道清淤、生態恢復、沿岸截流等工程設計招標公告(第二次)
項目編號:YXSS20140800110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城區河道清淤、生態恢復、沿岸截流等工程設計招標已由 市發改委、財政局 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宜興市公用產業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市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私有資金:0.00%,外國政府及組織投資:0.00%,境外私人投資:0.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4合同估算價:設計(含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概算)收費費率約3%,計費基數為工程竣工決算審計(核)總價(為2002年國家《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中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規定的范圍,即對應于“經過批準的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中的建筑安裝工程費、設備與工器具購置費和聯合試運轉費用之和”部分)。
2.5服務期:自簽訂合同開始至工程綜合竣工驗收結束。
2.6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并通過方案論證、施工圖審查
2.7招標范圍和內容:城區河道清淤、生態恢復、沿岸截流等工程設計,包括設計(含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概算)、施工配合及其他相關服務
本次招標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3.2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3 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等違法違規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4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條件如下: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綜合設計甲級資質
3.7各投標人均可參與本招標項目上述 1 標段的投標。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宜興市招投標網會員系統中下載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 元,開標時收取,售后不退。
4.2網上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組織答疑,投標人獲取招標文件后如有疑問可以通過點擊該工程招標公告后,在“疑問留言”區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解答并形成補遺文件在宜興市招投標網“答疑公示”區公示。投標企業可以通過閱讀宜興市招投標網“投標人須知專欄”,以了解宜興市政府投資工程招投標的一般規則。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 3 月 29 日 9 時 30 分,地點為宜興市招投標中心(陶都路125號)開標 2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開標時符合性審查原件資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按投標文件格式);(2)投標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和投標項目負責人)的二代身份證和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的社保交費清單;(3)授權委托書(按投標文件格式)(若法定代表人親自出席開標會,則不需提供)(4)項目負責人***
設計人完成施工圖設計,根據施工圖審查意見,完成對施工圖進行修改,并提交正式文本后,發包人支付到設計費總額的50%;工程施工標招標后,支付到設計費總額的70%;在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定案后一月內,按照工程實際竣工決算審計(核)價計算應支付到設計費總額的95%;由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綜合驗收合格后,發包人結清剩余設計費,不留尾款。
8.1有不良行為在公示期內被暫停投標資格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8.2如資格證明材料在年檢期間需要行政主管部門出具證明的,證明內容必須明確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繼續有效,本證明有效期10天”等。未標明有效期的,統一按出具證明之日起10天內有效。標明有效期的,不得超過30天,標明的有效期如超過30天的,在出具證明之日起30天內有效,超出30天時不予認可。如證明內容模棱兩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辦理中”等,不予認可。
9.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 2017 年 3 月 7 日至 2017 年 3 月 13 日,本公告為第 2 次發布公告。
招標人:宜興市公用產業建設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鴻成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興市岳東路5號 地 址:環科園岳東路1號
2017 年3月6日
注: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采用網上繳納。具體操作:進入宜興市招投標網會員系統下載招標文件后,在業務查詢的“保證金繳納查詢”中查看相應工程(標段)的保證金子賬號,將保證金繳入對應的子賬號中。繳納后,在此模塊及時查看保證金繳納情況。
2、保證金的退還,按招標文件規定,由工作人員在網上退還至來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