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縣民族中學學生課桌凳采購(第二次)(16A1306)采購公告
發布日期: 2017年3月1日
一、項目號:16A1306
二、項目名稱:石柱縣民族中學學生課桌凳采購(第二次)
三、采購方式:詢價
四、預算金額:¥340,000.00元
五、項目詳情概況
分包號:1
分包內容 |
預算金額 |
數量 |
單位 |
簡要技術要求 |
學生課桌凳 |
¥340,000.00 |
1 |
預算金額總計:¥340,000.00元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合格投標人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特定資格條件
無
七、獲取詢價文件的地點、方式、期限及售價
獲取文件期限:2017年3月2日 至 2017年3月9日 18:00
文件購買費:¥0.00元
獲取文件地點:登錄重慶市政府采購網或石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ww.cqszggzyjy.com)下載
方式或事項:
(一)根據《重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重慶市政府采購供應商注冊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渝財采購〔2015〕45號)規定,供應商應按要求進行注冊,通過重慶市政府采購網(www.cqgp.gov.cn),登記加入“重慶市政府采購供應商庫”。
(二)凡有意參加投標的供應商,請登錄重慶市政府采購網或石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ww.cqszggzyjy.com)下載本項目文件以及圖紙、補遺等開標前公布的所有項目資料 ,無論領取或下載與否,均視為已知曉所有要求內容。
(三)各供應商在遞交響應文件時向采購代理機構繳納文件購買費,若供應商為微型企業且所提供的產品為微型企業生產的,由評審小組核實認定后,可在本項目采購結果公告后持文件購買費發票原件至采購代理機構辦理退還手續(微型企業的認定標準詳見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供應 商須提供企業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
(四)供應商須滿足以下兩種要件,其響應文件才被接受:
1.按時遞交了響應文件;
2.按時報名簽到。
八、詢價響應文件遞交信息
詢價響應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17年3月10日 09:00
詢價響應文件遞交結束時間: 2017年3月10日 09:30
詢價響應文件遞交地點:石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新城區綜合樓五樓)
九、評審信息
詢價開始時間: 2017年3月10日 09:30
詢價地點:石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新城區綜合樓五樓)
十、聯系方式***
采購人:石柱民族中學校
采購經辦人:李老師
采購人電話:***
采購人地址:***
代理機構:重慶市石柱縣交易中心
代理機構經辦人:譚女士
代理機構電話:***
代理機構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