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和平區新聞中心機關 委托,天津宇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將以 競爭性磋商 方式,對 天津市和平區新聞中心物業管理服務項目 實施政府采購。現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響應。
三、項目預算
99.8萬元
四、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規定,本項目對小型和微型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業以投標人填寫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及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公示內容為判定標準,否則不予認定。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明細:根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本項目對監獄企業產品的價格給予6%的扣除。注:監獄企業須投標人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否則不予認定。
五、供應商資質要求(應明確符合資格要求須提供的具體證明材料)
1. 供應商須提供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營業范圍須包含餐飲服務); 2. 供應商須具備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上(含二級)資質,要求提供資質證書原件(外埠來津從事物業管理服務活動的企業須同時提供天津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備案證明文件)及常駐天津辦事處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 3. 若法定代表人參加開標會,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若法人授權委托人參加開標會,須提供法人代表授權書(需由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原件; 4. 擬派駐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需持有由國家住建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師資格證書》或天津市物業管理辦公室頒發的《天津市物業管理項目經理崗位證書》,提供證書復印件。 5.按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7〕125號)的要求,根據開標當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招標網()的信息,對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進行打印存檔。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獲取磋商文件時間、地點、方式及磋商文件售價
1.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時間:2017-01-03到 2017-01-10
2.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地點:天津市南開區黃河道格調大廈410室
3.獲取競爭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1)現場獲取招標文件;(2)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報名時須攜帶供應商資格要求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3)供應商須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網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冊并成為合格供應商。
4.競爭性磋商文件的售價(元): 500
七、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開啟時間及地點
1.響應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2017-01-16 09:30
2.響應文件開啟時間: 2017-01-16 09:30
3.響應文件開啟地點: 天津市南開區黃河道格調大廈313室
八、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1.聯系人***
2.聯系電話***
九、采購人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名稱:天津市和平區新聞中心機關
2.采購人地址:***
3.采購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
十、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天津宇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3.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十一、質疑、投訴方式
供應商認為磋商文件存在傾向性、歧視性條款,損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在獲取談判文件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 天津市和平區新聞中心機關、天津宇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提出質疑,逾期不予受理。供應商對質疑答復不滿意的,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期限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質疑答復期滿后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投訴,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標公告的公告期限為3個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項
1.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 2.投標保證金形式:電匯。投標人最遲應在2017年01月11日24:00前(以銀行到賬日期為準)將投標保證金交至招標代理機構并取得收據,收到保證金時間以保證金到賬時間為準。 3.匯款信息: 開戶名:天津宇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銀行天津南開支行 賬 號:273980982262
天津宇和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