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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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9.27 |
地 區: | 平湖市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小區 街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當湖街道園樂(園。┬^陽臺污廢水收集治理工程已由平發改投【2016】180號批準,項目業主招標人為平湖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招標人為平湖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當湖街道園樂(園。┬^內,主要內容為:DN100管道4464米、DN160管道212米、DN225管道2495米、500*500檢查井328座、截流井及樓宇雨污分流器15套、路面修復約1080m2及綠化恢復等.
本次招標范圍為當湖街道園樂(園。┬^陽臺污廢水收集治理工程施工圖紙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施工工期:90日歷天。
2.2本次工程的概算建安投資為199.54萬元,招標單項合同估算價為180萬元,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資格后審方式招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3.2 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
3.3 其他要求:
(1)投標人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投標人須具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
(4)擬派項目負責人***
(5)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須具有“三類人員”C類證書,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質【2008】91號《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的規定(不少于1人);
(6)浙江省外投標人須具有《省外企業進浙承接業務備案證明》;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報名及領取招標文件時間:2016年 9 月 12 日至2016年9 月 19日 上午9時至11時,下午2時至4時,到嘉興市銀建工程咨詢評估有限公司(平湖市東湖大道633號匯銀大廈11樓)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節假日不予辦理,招標文件工本費 300元,售后不退)
4.2報名資料要求:1、投標報名表2、企業資質證書副本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企業法定代表的授權委托書5、項目負責人***
4.3投標人對招標文件若有疑問,請在2016年 9 月 20 日下午5時前以書面形式(可傳真,傳真:0573-85272555)提交招標代理機構同時將疑問內容發電子郵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 9 月27日 14 時 45分,地點為平湖市水務集團4號樓(位于院內東北角)六樓會議室(平湖市當湖街道解放中路48號)。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平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ztb.pinghu.gov.cn/)及平湖市水務集團網站(http://www.phswjt.com.cn/)上發布。
7. 特別說明
7.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叁萬元人民幣)采用銀行匯票形式于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遞交給招標人。通過電匯、支票、本票、現金、網銀、保函等所有其他形式提交或匯入的一律拒收。
銀行匯票須從投標單位基本賬戶匯出。招標單位賬戶名稱:平湖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賬戶:340101040005253 平湖農業銀行城南支行
7.2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人將在公示期內向平湖市檢察院查詢中標候選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行賄犯罪檔案記錄”情況,如投標人或其擬派項目負責人***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平湖市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嘉興市銀建工程咨詢評估有限公司
地 址: 平湖市建國北路90號 地 址:***
郵 編: 314200 郵 編: 314200
聯 系 人: 程先生 聯 系 人***
電 話: 0573-85576731 電 話:***
傳 真: / 傳 真:***
電子郵件: / 電子郵件***
2016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