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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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6.07.29 |
招標代理: | 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青島市 |
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受青島西海岸公用事業集團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2016年熱電廠用煤炭(第二批)項目以競爭性談判方式組織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供應商參加報價和談判。
一、項目編號:黃島區2016122B
二、項目名稱:2016年熱電廠用煤炭(第二批)
三、項目內容:
易通熱電有限公司熱電廠用煤10000噸(收到基低位發熱量為5500-6000Kcal/kg),供應商報價的煤炭數量須為5000噸,煤炭具體指標及扣罰措施詳見采購文件中的煤炭購銷合同。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開標時須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2.供應商單位負責人***
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采購文件的獲取
自2016年7月26日起,由供應商登錄青島(西海岸)黃島新區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qdkfqcg.gov.cn或www.qdxhaggzy.com),查詢“政府采購-采購公告”專欄中本項目采購公告附件,自行下載本項目采購文件。
六、保證金
1.供應商須在2016年7月28日17:00時前,以轉賬支票、銀行電匯、網上銀行支付等非現金形式向招標代理機構交納10000元人民幣的保證金。保證金匯出人(交納人)必須與供應商名稱一致,供應商在辦理完保證金交納手續后,請將交納憑證掃描后發至:zb_yuhua@126.com或發傳真至0532-80615083,供應商可聯系招標代理機構財務部(宮會計 0532-85668622)開具保證金收據。
2.投標保證金的退還
招標代理機構在成交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未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不退現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的保證金(不退現金),成交供應商須向招標代理機構提交本項目采購合同和保證金收據(均須原件)。辦理保證金退還手續,請與招標代理機構財務部聯系;成交供應商逾期辦理的,招標代理機構不承擔遲延退款責任。
七、遞交報價文件時間:2016年7月29日9:15時-10:00時
八、遞交報價文件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2016年7月29日10:00時。
九、遞交報價文件地點和開標地點:青島市黃島區江山南路666號(卓亭廣場)3號樓2樓(公共資源交易大廳)第四開標室,逾期遞交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報價文件不予接受。
十、報價文件的評價和比較
談判小組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確定成交供應商,即在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實行低價成交,談判采用三輪報價;供應商后一輪報價不得高于其前一輪報價,成交供應商均執行全場最低報價。按照各供應商最低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進行談判,確定供應商成交煤炭數量,直到達到采購煤炭數量為止(報價相同的供應商按照供貨量從大到小的順序依次進行談判;若供貨量相同,現場隨機抽簽確定談判順序),第一輪談判結束,若成交煤炭量達不到采購數量,可再次按順序與成交供應商談判追加供貨量,直到達到采購煤炭數量為止。若最低報價無法接受,采購人有權減少采購數量或取消此次競爭性談判活動。
十一、履約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在宣布成交結果當日或次日向甲方交納,交納標準如下: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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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數量(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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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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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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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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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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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完畢無異議后,采購人在七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供應商無息返還履約保證金。
十二、供貨期
8月底前供貨4000噸,剩余數量9月底前供完,具體供貨時間以采購人的通知為準。
供貨時間需在白天(9:00-5:30),無特殊情況,嚴禁夜間供貨。
十三、質量檢驗
煤炭檢驗數據以青島西海岸市政集團易通熱電有限公司化驗室出具的化驗單為準。
十四、成交服務費
本項目成交服務費總額為人民幣3000元,供應商成交服務費=每位成交供應商實際成交數量×3000元/成交總數量。成交供應商應在發放成交通知書前,向招標代理機構交納成交服務費。
如果成交供應商未按采購文件要求交納成交服務費,采購人將取消該成交決定,并沒收其保證金。
十五、其他
本項目采購人為青島西海岸公用事業集團能源有限公司;談判結束后,由青島西海岸市政集團易通熱電有限公司與成交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
十六、聯系方式***
采 購 人:青島西海岸公用事業集團能源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代理機構: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
聯系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電子信箱:zb_yuhua@126.com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北支行
賬戶名稱:山東中鋼招標有限公司黃島分公司
銀行賬號:215630232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