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6.07.08 |
---|---|
截止日期: | 2016.07.12 |
招標業主: |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
地 區: | 徐州市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學生 校區 監理 宿舍 |
1、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洞山校區1號、2號學生宿舍樓維修及室外景觀監理工程現邀請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本工程的 監理 投標。
2、工程概況
2.1、工程地點:金山橋經濟開發區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學校洞山校區
2.2、工程規模:施工合同估算價約200萬元
2.3、招標范圍:工程施工階段全過程監理(對工程進行“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及安全管理”)
2.4、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與工程總承包同步,以實際開工日期為準)。
3、本招標工程共設一 個標段
4、投標申請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報名須攜帶資料)
4.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
4.2、投標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或以上資質(原件);
4.3、擬選派項目負責人***
或以上 (原件);
4.4、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5、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的企業;
4.6、投標申請人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或者違規用工、拖欠工人工資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
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7、項目監理組成人員中配備的其他監理人員應滿足不同施工階段監理工作的需要。
4.8、投標申請人資格審查前,必須到企業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檢察院或江蘇省人民檢察院行賄犯罪
檔案查詢網(網站地址為:http://218.94.117.252:12301),開具本單位有效期內無行賄犯罪證明(資格審查日期需在證明有效期內)。
5、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5.1、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現金。投標申請人在遞交資格預審文件領取招標文件,繳納投標保證金換取收據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5.2、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伍仟元
5.3、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5.4、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的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5.5、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以收據退還至投標人。
中標人投標保證金在施工合同簽訂完后轉為履約保證金。(無息)
6、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原件:
①、《資格預審申請書》須加蓋公章;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④、總監理工程師證書
⑤、報名經辦人的二代身份證、授權委托書或單位證明;
注:以上②-⑤項內容除在報名時交驗原件外,《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和副本內分別裝訂復印件,本工程要求報名時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投標人提供資料必須屬實,如有虛假,將拒絕其參加投標活動或資格預審不予通過并沒收投標保證金。如投標人資格預審合格后,無故不參加相關招標會議,招標人有權拒絕其投標活動。
(以上資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
7、報名時間: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 上午8:30---下午17:00
請投標申請人于2016 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和授權委托書到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綜合樓104室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購買截止時間至2016年7月12日下午17:00
8、本工程資格預審辦法執行蘇建規字[2013]4號,邀請所有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人參與投標。
9、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10、本工程評標辦法:
本工程采用綜合評估法,評標細則為:
報價50分,計劃投入的檢測設備5分,監理人員配備10分,監理大綱25分,總監理工程師資歷及
業績10分。
11、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王湘太 電話:***
徐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6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