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AB201605151463 |
---|---|
加入日期: | 2016.05.15 |
截止日期: | 2016.05.20 |
招標業主: | 攀鋼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分公司通用材料部 |
招標代理: | 鞍鋼招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 區: | 成都市 |
關鍵詞: | 消防器材 |
消防器材招標公告 鞍鋼招標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受攀鋼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分公司通用材料部委托,對其 消防器材進行公開招標,誠邀符合資質條件的潛在投標人投標。 1、招標編號:AB201605151463 2、項目名稱:消防器材 3、項目內容及要求 3.1、項目內容:消防器材 3.2、項目要求 3.2.1、項目明細如下:
注:中標后需要與現場簽訂技術協議。 3.2.2、本次招標必須按報價明細表項目全部報價,報價不全者視為廢標。 3.2.3、投標報價為:不含稅 3.2.4、供貨要求主要描述: 產品的性能、參數、供貨范圍、制造標準、質量保證、售后服務等相關要求必須滿足相應項目技術要求。 3.2.5、交貨時間:20160522至20160720 3.2.6、交貨地: 3.2.7、付款方式描述:實行先貨后款,以貨幣/ 承兌匯票方式支付 。 3.2.10、 中標原則: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3.2.11、注意事項 不能滿足本招標說明事項的投標文件無效。 4.投標人資質及證明 4.1投標人資質要求 四、投標人資格 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生產制造或銷售消防器材的相應資質證書等復印件。 2、投標人注冊資本金需滿足以下要求:生產型供應商注冊資金需大于或等于200萬元;流通型供應商注冊資金需大于或等于100萬元。(注冊資金必須滿足要求,否則不可參與本次公開招標)。 3、投標人應提供近3年(經審計)財務報告。(攀鋼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分公司現有合格供應商可不提供。) 4、投標人應提供近3年內類似項目業績表。(攀鋼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分公司現有合格供應商可不提供。)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6、以往經營過程信譽良好,無違法經營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7、合同履約保證金按公司《保證金管理辦法》執行,其中新進投標人如中標,合同簽訂前需按中標/成交不含稅總金額的8%現金繳納履約保證金(百元取整,不足一百元按百元收。 8、禁止《供應公司2016年退出供應商目錄》中供應商參與。 9、由于該批物資對生產廠家有要求,因此要求投標人必須在投標報價表備注欄注明生產廠家。 4.2 投標人資質證明文件 投標人必須按本《招標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證明其是否具有資格參加投標和中標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 投標人代表為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投標人代表不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針對本次投標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及投標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請登錄鞍鋼招標有限公司網站http://bid.ansteel.cn/下載)。 4.2.2資質文件: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稅務登記證(國、地稅);銀行開戶許可證。 4.2.3質量管理體系(非強制要求)、環境管理體系(非強制要求)、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非強制要求)認證證書。 4.2.4體現投標人整體實力和突出專長的企業簡介,包括規模、設備及人員狀況等。 4.2.5要求報名供應商提供的資質材料齊全且真實、有效。上述資質證明文件掃描件需用A4紙復印并加蓋企業公章,報名后掃描件由受理單位留存。
5.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及現場評價方式確定投標人。報名供應商通過資質材料評審及現場評價合格后,方可參與評標。 6.潛在投標人報名的規定 6.1報名時間2016-05-15 18:00:00至2016-05-20 09:30:00,登錄鞍鋼集團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網址:http://bid.ansteel.cn)報名。 標書費100元,中標服務費收取額度按招標文件中標準執行。 6.2逾期送達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不予受理。 7.聯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