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興安縣湘江環境綜合整治秦始皇銅像廣場改造工程(招標備案編號:XAZB2016-SG-03)已由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興發改行審字【2015】192號文《關于興安縣湘江環境綜合整治秦始皇銅像廣場改造工程項目立項的批復》、興安縣發展和改革局興發改行審字【2015】193號《關于興安縣湘江環境綜合整治秦始皇銅像廣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興安縣鑫泰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自籌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建設地點:興安縣興安鎮興桂路。 建設規模:規劃占地面積約8.3畝(約5500m2)。 合同估算價:約366萬元 要求工期: 90 日歷天 招標范圍:新建公廁一座(單層建筑,建筑面積25.9m2)、綠化、園建、道路等工程。具體以經審查備案的施工圖及評審后工程量清單的所有內容為準。 標段劃分:本工程劃分為一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符合桂建管﹝2013﹞17號文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市場誠信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關于加強廣西建筑企業誠信信息庫日常維護管理的通知的規定,要求具備城市園林綠化二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市政公用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廣西建筑市場誠信卡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本項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標未開工或已列為其他項目中標候選人第一名的建造師作為項目經理(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建筑市場誠信卡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除外)。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信息以廣西建筑業企業誠信信息庫為準。
4投標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6 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節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4.30~17:00 時(北京時間),在興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興安縣文化路36號文化新城興安縣住建局5樓電話:*** 4.2招標文件(不含圖紙)每套售價250元,售后不退。 4.3圖紙按圖紙印刷成本售賣,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開標時間,下同)為2016年2月26日9:30,地點為興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興安縣文化路36號文化新城興安縣住建局5樓)。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專職投標員應本人提交投標文件,并持專職投標員、擬投入的項目經理和專職安全員的“廣西建筑市場誠信卡”刷卡通過驗證,否則招標人不予受理。
6.評標方式 綜合評估法
7.發布招標公告的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網fslbxg.com、廣西招標投標監督網ztb.gxi.gov.cn及興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欄上發布。
8、交易服務單位 興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9、監督檢查部門及電話 興安縣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站 聯系電話*** 10.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興安縣鑫泰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 郵 編:541300 聯 系 人*** 電 話:***
招標代理機構:桂林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五樓 郵 編: 541000 聯 系 人*** 電 話:*** 傳 真:***
招標人:興安縣鑫泰城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單位:桂林建銀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招標備案: 興安縣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站 招標信息發布單位:興安縣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2016 年 1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