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SCIT-ZG-201512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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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5.12.31 |
截止日期: | 2016.01.05 |
招標業主: | 四川省綿陽市安縣環境保護局 |
招標代理: | 四川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四川省 |
關鍵詞: | 環境監測 |
采購項目名稱 | 四川省綿陽市安縣環境保護局空氣土壤重金屬環境監測及監察能力建設采購項目 | ||
采購項目編號 | SCIT-ZG-201512240 |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行政區劃 | 四川省綿陽市安縣 | ||
公告類型 | 征求意見公告 | ||
公告發布時間到公告截至時間 | 2015-12-31 15:30 到 2016-01-05 17:00 | ||
采 購 人 | 四川省綿陽市安縣環境保護局 | ||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 四川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 ||
項目包個數 | 1 | ||
各包采購內容 | 附件 | ||
各包供應商資格條件 |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條件;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1.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1.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投標人非投標主要產品生產商家須提供本項目主要產品生產商家針對本項目出具的授權書及售后服務承諾函原件(本項目主要產品為:全自動液液萃取裝置、全自動固相萃取裝置、氮吹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帶石墨爐)、實驗室重金屬廢水及附屬處理設施、微波消解器、全自動測汞儀、手持式X射線熒光測定儀、便攜式水質重金屬測定儀、便攜式有毒有害氣體檢測儀、自動水質采樣器); 3、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許可的強制性規定,生產、銷售產品,投標人必須具有本次招標項目中儀器儀表或實驗室設備或實驗儀器的經營范圍; 4、本次政府采購活動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
各包技術參數指標 | 詳見附件 | ||
采購人地址和聯系方式 | 安縣環境保護局地址:*** | ||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和聯系方式 | 地址:四川國際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中段800號天府四街66號航興國際廣場1號樓17樓) 電話:*** | ||
采購項目聯系人*** | *** | ||
其它內容 | 各潛在供應商:為了保證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現就該項目的供應商資格條件和技術參數指標廣泛征求各供應商的意見。如認為該項目的資格條件和技術參數指標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請具體指出存在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內容,并進行說明。所提意見請在2016年1月5日17時前,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我單位。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