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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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12.06 |
地 區: | 西安市 |
關鍵詞: | 鐵路 路 |
西安鐵路局延安車務段招標管理辦公室就購置列尾電池項目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報名參與投標,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6日
一、招標說明
1.招標人名稱及地址:西安鐵路局延安車務段·陜西省延安市寶塔區紅慶路147號
2.項目名稱:購置列尾電池
3.項目編號:YACWDJSK-2015094
4.項目內容:根據《西安鐵路局貨物列車尾部安全防護裝置管理、使用維修辦法》 “列尾主機電池須按照配屬列尾主機數量不少于 2 倍的數量配置”,本次需更新450MHZ列尾主機電池340塊。
5.供應商資格
⑴投標人必須是經國家工商、稅務部門登記注冊,能出具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明文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經營范圍應涵蓋所投標產品的生產、經營;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
⑵為保證設備后期維護的延續性,陜西省外注冊的公司需出具在陜西內工商部門注冊登記的服務機構證明。
⑶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在近三年的經營、生產中無違法或違規等不良行為記錄,無重大質量問題和售后服務不良反映。
⑷投標人此前在延安車務段管內的各項目實施過程中無不良影響。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通用要求:
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擁有合法經營權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狀況。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⑷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⑸近三年相關項目的供貨業績證明,并無不良反映。
⑹按本投標公告報名并獲取招標文件。
2.技術要求
⑴質量滿足《列車尾部安全防護裝置及附屬設備》(TB/T2973—2006)。
⑵更新電池應使用數字低溫鋰電池(-30℃),選型應按照性能匹配、有效使用期長、價格低廉、符合國家環保政策和取得鐵道部CRCC認證的原則進行。
⑶7.2V可充電鎳鎘或鋰電池(≥7AH),電池設計容量為10Ah。一次充電后可連續工作時間大于36小時(-30℃)。
⑷電池為耐低溫鋰離子數字電池,該電池可穩定工作在-30℃低溫環境下.
3.售后服務:
①貨物保證在交付采購人使用之日起承諾不少于12個月全免費售后服務質量保證期,并在質保期結束后提供貨物的維修服務。質保期內發現設備(材料)質量問題,供方應在接到使用單位通知后24小時內響應,在36小時負責恢復或更換,負責修復或更換一切費用由供方承擔;質保期內供方承擔因設備質量不良引發的事故及故障責任。②所供設備須按廠家承諾實行“三包”,若發現本次采購的設備本身存在缺陷,供應商須無條件退貨或更換同類產品。③所有設備均由成交供應商送貨至指定的地點并安裝調試,滿足使用單位要求。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時間安排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5日內,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購買標書時間:報名結束后3日內,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3.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4.開標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四、報名及開標地點
1.報名、購買標書、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陜西省延安市寶塔區紅慶路147號延安車務段機關4樓412號,電話0911-2667933;
2.即日開始報名,報名方式:將報名表書面遞交至報名地點。
3.報名時,報名人應攜帶單位相關資質及《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單位公章。《授權委托書》中應注明:投標項目名稱及編號、投標單位名稱、授權委托人及聯系方式***
延安車務段招標管理辦公室
201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