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具有供貨及安裝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3、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5、本項目接受制造商、經銷商或代理商報名; 6、投標人為代理商或經銷商的,須具有貨物制造商出具對本項目的唯一授權;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制造商報名資料: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3)營業執照副本(4)稅務登記證副本(5)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6)開戶許可證 經銷商或代理商報名資料: (1)生產廠商的唯一授權書(2)經銷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3)經銷商或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證(4)營業執照副本(5)稅務登記證副本(6)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7)開戶許可證 報名及資格預審時需提供以上證件、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紙裝訂成冊、各頁加蓋公章)壹份;如提供材料不全,招標人有權拒絕接收。不接受電話、傳真及郵件報名,復印件資料恕不退還。 注:另根據有關文件要求,供應商須在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采購網(
http://www.nmgp.gov.cn)“供應商庫登記”欄辦理注冊成為在冊供應商后方可報名,否則報名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