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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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6.25 |
地 區: | 寶應縣 |
為充分利用集體資源,增加村級集體收入,經馬墩村經濟合作社及村民代表會研究,現將權屬該村二組場頭,通過公開招標的形式對外發包,本中心受馬墩村經濟合作社的委托,負責該資源發包招標工作,為確保招標工作順利進行,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四址、面積,標底價:
馬墩村二組場頭田,面積約12.5畝((((中標后不再丈量面積,以一匡對外發包),標底價為每畝750元/年。詳情以現場勘查為準,現場勘查聯系人;陳安林,聯系電話***
二、經營范圍:只限種植經營。
三、交款方式:在簽訂合同時分別一次性交清七年承包款,如該承包田有國家惠農補貼資金歸村集體所有。
四、承包期限:約7年,自2015年6月25日起至2022年6月15日止。
五、競標條件:
1、競標人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履行報名手續,報名時交納競標保證金65625元,報名費200元、合同鑒證費500元,合計66325元。
2、競標方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將上述資金存入天平信用社.所存姓名夷正春,卡號3210230191990000102411,憑存單到鎮招投標中心(在農經站三樓)夷正春處進行報名登記(電話:***
3、競價時競標人須帶足現金進行競價,如持有價證券、存單及股票等均無效。
4、中標者須當場簽訂中標確認書和承包合同,交清7年承包款,若不簽訂合同,招標方有權不予退還所交保證金,作違約論處,未中標者所交保證金待競標會后如數退還,但報名費不退。
5、中標者承包種植期間,排灌費、田間整理費用承包方自理,不許在田間開溝。
6、在承包期間安全責任和財產損失由承包方自行負責。
六、承包期間遇國家征用,中標方應無條件服從,但由此造成的損失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如遇村招商辦企業或者其他用途,中標方必須無條件讓田,發包方按照年限退還承包金,不賠償相關損失。
七、競標日當天競標人憑報名保證金的收據一據限兩人進入競標會場參加競標活動。
八、本次招標的具體合同條款以馬墩村經濟合作社出具的承包合同書為準,以上條款中標方如違反任何一條,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后果自負,且合同的解釋權歸發包方。
九、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下午4:00時止。
十、競標時間及地點:2015年6月25日上午9時。
競標地點:寶應縣射陽湖鎮招投標中心會議室。
聯系人***
寶應縣射陽湖鎮招投標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