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十堰·東風陽光城四期1#、8#、9#、10#樓工程(一、二標段)已由十堰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十發改【2013】550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東風汽車房地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東風汽車房地產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北建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及監理 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共劃分為兩個標段
一標段:十堰·東風陽光城四期1#樓工程
二標段:十堰·東風陽光城四期8#、9#、10#樓工程
2.2、建設地點:十堰市廣東路
2.3、規模:
一標段:框剪結構,地上三十層;建筑面積約27010平方米。
二標段:框剪結構,地上十層;建筑面積約12900平方米。
2.4、計劃工期:
一標段:450日歷天
二標段:195日歷天
2.5、合同估算價:一標段總投資額約3200萬元;二標段總投資額約1500萬元.
2.6、招標范圍:十堰.東風陽光城四期1#、8#、9#、10#樓工程(一、二標段)施工圖紙范圍內全部工作量的施工及監理。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施工一標段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 壹級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本次資格預審施工二標段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請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 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3 本次資格預審監理一標段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3.4 本次資格預審監理二標段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
3.5本次資格預審 不接受 聯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6本次資格預審,擬報名申請參與的施工及監理單位只能對其中一個標段提出申請。
4.資格預審方法
4.1施工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量制,各標段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數量限定為 9 家。
4.2監理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通過資格審查的申請人全部參與投標。
5.申請報名
凡有意申請資格預審者,請于 2015 年4月10日至2015 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正常報名),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4:30 時至 17:30 時(北京時間,下同),持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被委托人必須是本項目的擬派項目經理(施工單位)或項目總監(監理單位))、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市外企業備案證、項目班子成員資格證書、近三年承擔類似規模項目業績等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公章一套,在十堰市人民中路1號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6.1凡有意報名者,請于 報名同時 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6.2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5 年 4月22日9時00 分,地點為 十堰市人民中路1號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評)標室
7.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在十堰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9.聯系方式***
交易中心名稱: 十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 系 人***
招 標 人:東風汽車房地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公園路93號
聯 系 人***
招標代理機構:湖北建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人民中路2號
聯 系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