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對投標人的資質要求:
1) 投標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l 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履行本項目采購內容的要求及提供相關服務的企業,且注冊資金為5000萬元(含)人民幣(或等值外幣)以上;
l 投標人須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l 投標人如不是光伏發電系統主要設備的制造商,須具有主要設備制造商針對本項目提供的書面授權書;
l 投標人須具有三年以上與本項目類似的光伏系統集成經驗;
l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l 投標人必須從招標代理機構獲得招標文件并登記備案,否則不能參加本次招標;
l 投標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其它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誠實的商業道德,自企業成立起無重大偷稅漏稅行為;
2) 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安裝施工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
l 須具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設備安裝二級及以上資質;
l 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l 須具有與本項目類似的安裝施工業績,并提供證明材料;
3) 投標人如不能為本項目太陽能光伏發電系統提供安裝施工服務,則投標人須與其安裝施工企業書面承諾明確雙方職責義務,還須書面明確安裝施工企業針對本項目僅為一家投標人提供安裝施工服務;
4) 投標人須書面承諾一旦本公司成為該項目入圍供應商后,除招標人認可外,將不得更換安裝施工企業,否則由此帶來的損失由投標人全權承擔;
5) 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投標人入圍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