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豐縣公開比選建設工程招標代理入闈公告
根據信府辦發[2015]3號文件精神,信豐縣公開比選的方式擇優選取12家招標代理機構,承擔信豐縣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含房屋、市政、公路及水利)的招標代理業務,期限為一年。信豐縣范圍內的工程建設項目如需要招標代理的,一律在獲得入闈資格的代理機構中以隨機抽取的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具體代理機構。
二、比選申請人資格條件
1、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
2、依法取得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具有建設工程招標代理暫定級(含)以上資質;
3、贛州市外招標代理機構須在贛州市范圍內設有分公司或辦事處并在本縣納稅;
4、具備承擔風險的能力,財務狀況和銀行資信良好;
5、擬派駐我縣的項目負責人***
6、具有良好的信譽及職業道德,近三年內沒有違反行紀行規,沒有不良處罰記錄。
7、本次比選不接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招標代理機構組成聯合體參加比選。
三、報名時間、地點:
時間: 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6日(工作時間);
地點:信豐縣市政大道56號四樓信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409室。
四、報名方式及有關費用
1、本次比選采用現場記名的報名方式,比選資料費300元/份,售后不退。
2、參加本次比選的申請人需繳納比選保證金人民幣 叁萬元整(¥:30000.00元)。保證金需從申請人基本帳戶于2015年3月24日17:00時前按比選文件的要求轉入規定帳戶,未按時足額繳納保證金的比選申請人將無資格參加本次比選。入闈的申請人其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未入闈的在比選結果確定后7日內無息退還到原帳戶。
五、投標截止時間、評選時間及地點:
2015年3月26日上午10:00時,信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開標室。
六、咨詢方式:
信豐縣發改委 電話:***
信豐縣發改委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