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5.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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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5.02.17 |
地 區: | 深圳市 |
各投標商: 根據寶安區中心區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的申請,現對該單位“寶安中心區海岸帶規劃設計研究”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進行公示,項目內容公式如下: 1、 采購項目名稱及數量:
2、 擬采用的政府采購方式:單一來源方式 3、 擬推薦的供應商名稱:深圳市規劃和國土發展研究中心 4、 采購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并推薦上述供應商的原因、依據及說明: 采購單位提出:深圳市規劃和國土發展研究中心負責規劃編制了寶安中心區法定圖則(此法定圖則已經相關部門批準)。該中心熟悉寶安中心區的相關規劃及相關規劃的前因后果和法定圖則調整程序,在整合《寶安中心區濱海地帶城市設計》(已編制)、《寶安中心區水環境規劃研究》(已編制)、《寶安活力海岸帶城市設計國際咨詢》(目前在編)和《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區外圍及流域上游水質改善工程——前海灣水動力改善工程》(目前在編)方案上具有獨到的優勢,是承前啟后完成高質量規劃研究成果的保障。該中心在與行業主管部門的溝通便利性和實效性上具有專門優勢,也是深圳市對法定圖則調整前期研究和調整法定圖則最專業、權威的機構。本項目規劃研究的成果是專門研究調整寶安中心區法定圖則的支撐文件,也是申請調整寶安中心區法定圖則的前提和必要依據,具有復雜性、專門性和特殊性的特點,根據《深圳市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第二十一條第四項“其他具有復雜性、專門性、特殊性的項目,且只有唯一性供應商的,可以適用單一來源方式采購”的規定,申請該項目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進行采購。
5、 公示期:2015年2月12日至2015年2月17日 其他事項:如有異議,異議人應于公示期內以書面形式(蓋章)反饋至采購單位,由采購單位在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答復,并把異議處理結果反饋至寶安區財政局。異議人對采購單位答復不滿意的,可于采購單位書面答復后三日內向寶安區財政局反映,若無異議,本項目將按所申報的非公開招標采購方式執行后續采購行為。
聯系方式*** 深圳市寶安區財政局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0755-27752094,傳真:0755-27757182;寶安區中心區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聯系電話***
特此公示。
詳細需求方案請查看鏈接:http://ba.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83964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