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標段的資格要求 |
標段名稱 (標段號) |
簡要技術指標 |
對投標企業要求 |
勘察設計 (01) |
S102濟青線周村區北河東村至淄博濰坊界段改建工程起點位于周村區S102與G309重合段的北河東村,終點位于臨淄區北劉征村東的淄博、濰坊交界處,全長40.3公里,一級公路標準,設計速度80Km/h;新建大橋5座,拆除后重建大橋1座、中橋1座;立體交叉7處。 |
資質資格要求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效營業執照;具備公路行業(公路)設計甲級及工程勘察專業類(工程測量)甲級資質 |
業績要求 |
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今)獨立承擔過2個10公里(含)以上一級公路或15公里(含)以上二級公路設計業績。 |
財務要求 |
無 |
信譽要求 |
1、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或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或破產狀態; 2、投標人在最近三年內(2012年度-2014年度)未發生過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問題;未因設計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國家有關部委明令通報、山東省交通主管部門禁止參與投標,且在處罰期內的; 3、申請人(申請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員)無行賄犯罪記錄(2010年1月1日至今); 4、未具有其他法律法規、規章限制投標的單位。 |
人員要求 |
1.交通工程分項負責人*** 2.項目負責人(1人):具有路橋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含)以上職稱,具有8年以上工作經驗,近5年內具有2個(含)以上一級(含)以上公路勘察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分項負責人*** 3.工程勘察負責人*** 4.路線設計分項負責人(1人):具有路橋相關專業工程師(含)以上職稱,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近5年內具有2個(含)以上一級(含)以上公路勘察設計路線分項負責人*** 5.橋涵設計分項負責人(1人):具有路橋相關專業工程師(含)以上職稱,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近5年內具有2個(含)以上一級(含)以上公路勘察設計橋涵分項負責人*** 6.造價分項負責人*** 7.路基、路面設計分項負責人(1人):具有路橋相關專業工程師(含)以上職稱,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近5年內具有2個(含)以上一級(含)以上公路勘察設計路基路面分項負責人*** |
*** |
無 |
分包要求 |
允許分包,可分包內容為:巖土工程和水文地質,委托具備相應工程勘察資質,并在人員組成結構、儀器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勘察能力的單位進行。投標人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部分工作進行分包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未列入分包計劃的工程或者服務,中標后不得分包。法律法規或者招標文件另有規定的除外。 |
聯合體要求 |
不接受聯合體。 |
其他要求 |
無 |
3.2 |
每個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評為最高信用等級的申請人,最多可對1個標段投標,且允許中1個標。 |
3.3 |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 |
*** |
申請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前,應按照《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魯交建管〔2010〕36號)、《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和人員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魯交建管〔2010〕37號)和《關于運行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的通知》(魯交建管〔2010〕38號)等有關規定,在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信用信息系統”)中填報、完善、公開本單位信用信息,以備招標評審核查;申請人信用信息公開后,應在山東省交通運輸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信息網中提交網上報名申請,否則不予發售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記錄在信用信息系統中的從業單位、業績和主要工程技術人員,在招標評審時不予認定。 |
3.5 |
在山東省交通運輸工程電子招標投標系統中報名,購買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簽署、澄清、遞交、撤回、修改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處理有關事宜的經辦人須與山東省交通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中的授權委托人一致。 |
3.6 |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規定》、《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全面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的通知》(高檢會〔2015〕3號)、《關于在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工作的通知》(高檢會〔2015〕5號),申請人對申請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擬在投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申請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員應當向人民檢察院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提供由人民檢察院出具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原件、掃描件)。投標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未提供《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或者經查詢申請人單位和上述個人存在行賄犯罪記錄,不予通過招標評審或者資格預審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