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市公安圍海堤加固達標工程
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廉江市公安圍海堤加固達標工程已由湛江市發展和改革局以湛發改農[2013] 321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廉江市水利綜合經營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中央、省財政補助、地方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招標人為 廉江市水利綜合經營管理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名稱:廉江市公安圍海堤加固達標工程;建設地址:***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同時在廣東省水利廳完成信用信息錄入審核手續并已公示的施工企業,不接受聯合體及分公司報名,報名時投標法定代表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
(2)投標人必須是獲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3)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單位人員,須具有二級或以上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建造師資格(根據《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第十五條、第十九條規定,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故不接受外省企業的二級注冊建造師報名);在報名時及中標后,該項目負責人不能擔任其它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4)擬派項目負責人***
(5)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
(6)投標人在本項目擬委派具備中國水利工程協會頒發的水利專業的本單位在職的專業人員至少不低于以下人員配置:施工員2人、質檢員1人、安全員1人、材料員1人、資料員1人;委派具備省級或以上水利學會頒發的本單位在職的質量評定員不低于1人;
(7)投標人所擬委派專業人員及項目負責人***
(8)擬派項目負責人***
(9)投標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和項目負責人***
(10)按照高檢發預字(2013)2號文《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行賄檔案查詢工作規定》的通知要求,參加廉江市建設項目投標的企業和個人(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到廉江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無行賄犯罪檔案結果證明,才具有投標申請資格(聯系部門:廉江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綜合預防科(六樓),聯系人及電話:***
投標人報名需要提供的資料:
(1)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施工資質證書副本、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2)擬派項目負責人***
(3)擬派項目負責人***
(4)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
(5)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6)擬委派本項目所有專業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7)企業在廣東省水利廳信用信息檔案管理系統企業信息中完成錄入手續并經終審通過的網絡截頁圖復印件;
(8)廉江市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原件(其中一份報名資料可用復印件)。
以上所有需要年審的證件必須經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年審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審,必須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未組織年審的說明,否則視做無效證件。若報名單位在報名時不能提供符合要求的報名資料,招標單位將拒絕該單位的報名。
報名資料一式二份,每份都應制作封面、目錄和頁碼,并裝訂成冊,所有復印件須加蓋法人公章且提供原件核對。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 11月28 日,每日上午9:00 時至11:00 時,下午15:00 時至17:00 時(北京時間,下同),在廉江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廉江市中環三路2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六樓)購買招標文件及報名。投標人需交報名費壹佰元整。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圖紙資料 1000 元。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4年 12月 23日
9 時30 分,地點為 廉江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廉江市中環三路2號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六樓) 。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廣東招投標監管網和 廣東建設 報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廉江市水利綜合經營管理中心招標代理機構:湛江市中譽工程造價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廉江市中環三路四號 地 址:湛江市赤坎區康順路33號虹都大廈A座404
郵 編:524400 郵 編:524000
聯系人:李欽章 聯系人***
電 話:13724797228 電 話:13420198207
傳 真: 傳 真:0759-3130912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網 址: 網 址: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廉江支行 開戶銀行:廣東南粵銀行城區支行
賬 號:2015021209026404074 賬 號: 5000097017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