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標人應首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二)特定資格條件: 1、投標人注冊資金不低于100萬 2、投標企業必須具有省級及以上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三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企業必須提供主要硬件(包括交換機、路由器、防火墻、無線控制器、無線AP、串口控制器和拓撲連接器)及軟件(包括實訓室綜合管理平臺、集群渲染平臺和云教學平臺)的授權銷售證書。 4、為保障本項目的售后服務,非本地(重慶市市外)投標人必須在重慶市內有穩定的技術服務機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