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運處長吉城際中鐵銀通卡取號機采購公示
談判編號:WZCGS2014-TP181
經沈陽鐵路局物資管理處批準,由沈陽鐵路局客運處提報的長吉城際中鐵銀通卡取號機采購項目決定實行公開采購方式進行,現將項目采購需求予以公示,如對公示內容有任何意見、參加意向或采購建議,請將反饋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傳真我單位或向相關部門反映。
一、項目名稱:客運處長吉城際中鐵銀通卡取號機采購
二、采購依據
1.《沈陽鐵路局物資公開采購管理辦法(試行)》(沈鐵物資〔2012〕525號);
2.《關于物資設備公開招標采購有關規定》(物管〔2013〕3號);
3. 沈陽鐵路局技改(2013)2號計劃。
三、資金來源
更改資金
四、擬采購物資(設備)品種及數量:
序號
|
物資名稱
|
計量單位
|
數量
|
交貨時間
|
交貨地點
|
1
|
取號機
|
臺
|
14
|
2014年11月15日
|
長春站(長春4臺、長春西2臺)、吉林車務段(吉林4臺、九臺南2臺、龍嘉2臺)
|
五、談判申請人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生產廠或代理商。
2.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
六、談判保證金
1.申請人須以申請廠家賬號名義(不得以個人名義)交納談判保證金8000元。于2014年9月27日前電匯至指定賬號,否則拒絕其參加談判。具體銀行信息如下:
開戶名稱:中鐵物總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賬號:35180188000118984
開戶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北京長安支行
2.下列任一情況發生時,談判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同時采購方將保留進一步索賠的權利:申請人在合同簽訂前撤回其申請;成交人在規定期限內因自身原因未按規定簽訂合同,將取消其成交資格,其談判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3.談判保證金的退還:簽訂合同后,一次性退還談判保證金。對未出現“六、2”所述情況的其他申請人(未成交人)的談判保證金將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憑“談判保證金退還帳號信息表”退還;成交人的談判保證金退還,需在合同簽訂后將合同掃描件發至工作郵箱:cgs_zhcg@sina.cn,并電話告知聯系人***
七、采購文件獲取
如申請人有意獲取采購文件,請與劉先生聯系(聯系方式***
八、說明
申請人必須按要求提供有效合法的資質材料。其中非法定代表人參與談判,必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交納談判保證金的申請人,要將“談判保證金憑證”(電匯單)以及“談判保證金退還帳號信息表”(附錄)放入一個包裝袋內,在包裝袋上標明“談判保證金”字樣,須密封后與有關資質證明材料,于2014年9月28日9:30時前一同遞交采購所,否則將拒絕其參加談判。資質評審會議時間為2014年9月28日9:30。
九、公示期:2014年9月22日至2014年9月27日。
十、資質評審會議地點:鐵路局物資采購所一樓開標室(沈陽市和平區昆明北街1號,沈陽鐵路局印刷廠院內)
十一、聯系方式***
聯系人***
傳真:***
附錄:
沈陽鐵路局物資采購所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