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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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區: | 深圳市 |
項目名稱 |
深圳市寶安區西部海灣水系河流水環境“一級強化”處理工程B包 | 采購類型 |
服務類 | |||||||||||||||||||||||||||||||||||||||||||||||||||||||||||||||||||||||||||||||||||||||||||||||||||||||||||||||||||||||||||||||||||
采購人名稱 |
深圳市水務局 | 采購方式 |
公開招標 | |||||||||||||||||||||||||||||||||||||||||||||||||||||||||||||||||||||||||||||||||||||||||||||||||||||||||||||||||||||||||||||||||||
財政預算限額(元) |
9000000 | |||||||||||||||||||||||||||||||||||||||||||||||||||||||||||||||||||||||||||||||||||||||||||||||||||||||||||||||||||||||||||||||||||||
項目背景 |
寶安區西部海灣水系包括直接入珠江口河道及茅洲河下游感潮河流。區域內土地開發建設強度較大,各河流空間受到嚴重擠占,河道基本渠化或涵化。區域內建成區面積比重大,地面基本硬化,涵養條件差,基流量小,遠不能滿足河道自凈所需水環境容量要求。經過歷年來污水系統的持續建設,區域內污水收集干管基本形成并基本確保了污水廠的正常運行,但由于支管網建設滯后導致大量污水入河,造成河道水體污染嚴重。特別在感潮河段,受珠江口近海污染及潮汐影響,污染水體在河道內回蕩,不時散發出惡臭,溶解氧、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等指標超標情況嚴重,水質劣于地表水 V類水質標準。惡劣的水環境給兩岸居民的生產生活帶來極大的影響,已影響到周邊居民的生活質量和寶安區的城市形象,也引起了新聞媒體、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以及各級政府部門的高度重視。
西部海灣水系受地勢低洼、潮汐回灌、沿河空間、產業布局等本底條件影響,傳統的雨污分流、沿河截污等水環境治理工程實施周期長、工程投資多、建設難度大、征地拆遷難,近期內見效慢。因此,在污水管網系統建成和河流綜合治理實施前需要根據河道現狀,采取必要的處理措施,以期在較短時間內改善部分河道黑臭問題,滿足市民對河流生態環境改善的迫切要求。
鑒于此,為盡快改善西部海灣水系部分河段的污水黑臭問題,在充分調研國內相關城市的類似實踐及寶安區西部海灣水系特點的基礎上,本項目提出采用“一級強化”處理技術的試點運用。擬通過本工程的先行先試,為深圳市河流水環境整治的后續工作提供更多的思路借鑒。
根據市政府辦公會議紀要(2014年72號)文件精神,本次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4條河流強化處理服務供應商,中標單位以BO(建設-運營)模式建設和運行強化處理設施,運行期限暫定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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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資質要求 |
注意:提供明確、具體的資格要求(設置的投標人資格要求必須提交有法律法規依據,且不具備傾向性)(1)必須先行注冊為市政府采購中心的供應商,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提供營業執照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第一階段評審時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2)必須具備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及以上資質,且專業類別要求至少包含生活污水(要求提供資質證書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第一階段評審時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3)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要求提供資質證書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第一階段評審時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4)必須具備污泥無害化處理渠道(要求提供污泥消納單位針對本項目的污泥消納意向文件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污泥消納意向文件中須明確接受污泥處理時限至少為截標之日起五年,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第一階段評審時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5)必須具備日處理能力不小于10000立方米且占地面積不大于250平方米的移動式污水處理設備至少1套[要求為設備制造商或已具備設備產權的非制造商,非制造商要求通過購買方式(購買時間不得晚于2014年6月30,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獲得設備產權;制造商投標要求提供自產設備聲明(聲明中必須體現設備的日處理能力及占地面積)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非制造商投標要求同時提供發票和購買合同(購買合同應當體現設備的日處理能力及占地面積;未體現的,要求投標人另行提供自身關于設備的日處理能力及占地面積的說明)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證明資料提供要求: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第一階段評審時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6)近三年內(即至少從2011年06月開始起算,供應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從成立之日起算)無行賄犯罪記錄(要求提供由供應商(如為聯合體的,則為聯合體各方)住所地的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第一階段評審時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兩個月內有效,有效期到期日應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日之后;請特別注意《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告知函》所涉及的時間范圍,以避免因此問題導致廢標);(7)為保證項目嚴格按時完成并運行,要求投標人投標時除一萬元的投標保證金外,另行提供金額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的銀行保函[要求保函的保證事項至少包括: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撤回其投標、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收到中標通知書后,未能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簽訂合同;要求保函的保證期間不得少于自本項目第二階段評審之日起九十個日歷日。投標人同時投A、B兩個包時,可只提供一份銀行保函,但保函中工程名稱應同時寫上兩個工程名稱。證明資料提供要求:要求提供銀行保函作為符合該條件的證明資料,投標文件中須提供掃描件,第一階段評審時須提供原件及加蓋投標人公章的復印件];(8)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但聯合體單位數量不得超過3家,不接受分包轉包,不接受供應商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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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類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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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技術要求 |
注意:提供服務總體要求、服務標的(如人員、車輛、檢測對象、管理對象)數量情況、詳細具體的服務需求內容及工作量情況(以能給供應商準確的報價依據,使不同供應商的項目報價不至于差距過大作為判斷需求“詳細具體”的標準)
1、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深圳市寶安區西部海灣水系河流水環境“一級強化”處理工程( B包);
工程內容:通過總口截流方式將河流沿岸漏排污水收集后處理,處理后的污水再補充下游河流內。本工程內容包括 1個點,咸水涌廣深公路暗涵出口處。
建設規模:污水總處理規模為 3萬m
3/d,設置點污水處理規模及用地面積如下表:
依據現狀實際測流數據,設置點處理規模為日平均量。擬投標人所選工藝及設備應考慮處理水量的變幅。
處理效果及處理效率:減緩水體黑臭現象,以主要污染物出水水質及去除率為指標,需達到下表所示出水水質及去除率。
當進水 COD 大于120mg/L,小于350mg/L時,污水處理出水水質指標須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三級標準,同時,其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物、總磷、去除率)控制指標的去除率須滿足下表要求。
“一級強化”處理技術出水水質指標考核表
備注:①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 COD 大于350mg/L 時,去除率應大于60%;BOD 大于160mg/L 時,去除率應大于50%。
②下列情況下按去除率指標執行:當進水 COD 小于120mg/L 時,去除率應大于40%;BOD 小于60mg/L 時,去除率應大于30%。
項目投資模式:主體工程采用 BO模式;
2、
進水水質
下表為場站位置河流水質的實測結果,僅供投標人參考,河流水質隨季節、時段的不同,水質變化差異較大,投標人在設計處理系統時,應考慮水質的波動性。
場站位置河流水質實測數據
3、
污水處理工藝流程
“一級強化”污水處理工藝流程框圖
4、工藝流程說明
上游沿河直排的污水經總口截流設施收集后,經污水提升泵站將污水提升至“一級強化”處理站處理,在“一級強化”處理站內經過物化反應后,主要污染物大部分被去除,處理后的出水再補充至總口截流設施的下游河道內,達到改善下游河段水質黑臭的目的。
“一級強化”工藝的污泥量較大,需要妥善處置,本工程“一級強化”處理站排出的污泥經貯泥池收集后,經污泥脫水機脫水后,再外運安全處置。
5、招標內容
本項目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部海灣水系河流水環境“一級強化”處理工程,共分為 A、B兩個包。投標人可投兩個包,但只能中標一個包。
本次招標為深圳市寶安區西部海灣水系河流水環境“一級強化”處理工程 B包,主要有咸水涌與107國道交匯處相應招標內容。
招標內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污水處理設施服務商采購,含工藝設計、設備提供及安裝調試、運行維護以及配套工程(包括處理站設備鋼架平臺工程、外電工程(外電接駁距離 1100m)、排水箱涵或河道清淤工程)等內容,運行時間5年(處理裝置在旱季運行,年運行天數暫以250天計),另外由于本項目主要處理排水干渠混流污水,服務商還需承擔包含防洪、截污、協調管網運營等工作,在確保片區防洪安全的前提下,降低水污染程度。所有設備均由中標人無償提供,運行期結束且合同結束后設備殘值歸中標人所有。
6、其他
( 1)場站污水處理設施包括主體“一級強化”處理設施及配套工程,配套工程包括取水設施、場地基礎處理、變配電(外電接駁距離1100m)、自來水接駁及河道清淤工程(清淤長度總口截污上游100m,深度1m)、機場北內排渠水閘及福永河暗涵出口水閘改造工程,投標文件中需包含配套工程的投資概算。
( 2)場站所有設施(取水設施可除外)只能布置在招標人提供給的用地范圍內,投標文件應提供施工布置方案。
( 3)場站配套工程費用已均攤至污水處理費用中,因此場站配套工程須由中標人自行解決,招標人不再另行提供。
( 4)投標文件內容應包含滿足業主提出的功能性要求的配套附屬工程設計方案,待中標之后,應以投標文件中設計方案為基礎進行深化設計,經甲方認可并送施工圖經審圖機構審查合格后報工程監理批準后實施,施工圖審圖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 5)取水設施及截流設施的設計及運行前提要求是不能影響河道行洪安全,在汛期期間,須統一聽取市、區、街道三防部門的三防指揮、調度安排。
( 6)為有效監管運行管理單位,須對場站處理系統處理的水量和水質進行計量和考核,污水處理運營費用將與處理水量、出水水質達標情況掛鉤,并據此付費,出水控制指標中,如有一項指標不合格,則認定出水水質不達標。
( 7)為準確記錄處理水量,須在系統出水端設置一套具有記錄瞬時和累積流量功能的在線流量計,流量計由中標人負責提供,運營監理單位負責管理。
( 8)為便于運管單位及第三方監理及時掌握系統進出水水質的情況,以判定系統是否具備停運條件,在系統進水端和出水端由中標人負責設置滿足甲方要求的在線COD監測儀表系統,在線COD監測儀表系統應保持實時運行,且中標人不得更換監測系統中水樣,系統發生故障時中標人應在24小時予以排除。對于COD在線監測數據異常情況的確定,應由系統運行一段時間后,再由甲方和運營監理提出判定異常情況的限值。
( 9)對于場站系統停運的條件的確定,待系統運行一段時間后,再由甲方、第三方運營監理及中標人協商并視降雨強度及進出水水質情況確定。
( 10)對于影響取水設施運行的淤泥,須由中標人負責清理和處置;
( 11)中標人在場站運行期間,須有日常檢測手段和運行記錄表。
( 12)污泥及淤泥堆放空間只能在招標人提供的用地紅線內,堆放時間不能過長(不得超過6小時),避免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如遭到周邊居民的投訴,招標人將有權利對中標人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
( 13)場站水質監測由第三方監測單位負責,監測方式為不定期抽檢,抽檢頻率約平均每五天一次,如抽檢出現水質超標情況,則認定在此次抽檢和上次抽檢后的間隔時間段內水質均不達標,月結付款時將扣除此時間段內的污水處理費用。
( 14)中標人須提供可行的污泥處置方案,并做出相關承諾,避免二次污染情況發生。
( 15)場站原則上只在旱季運行,根據深圳市多年水文資料統計,年平均旱季天數約為250天,實際各年度運行天數會存在一定的波動,投標人應考慮年運行天數存在的變幅。年實際運行天數不超過270天時,中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不額外增加費用,若年實際運行天數超過270天時,則由中標人和招標人就超出部分(270天)運行天數的運行費用協商。
( 16)場站運營時間暫定為5年,但在此運營期間如出現場地被征作它用或河道上游因兩岸截污工程的實施導致場站無污水處理或污水量減少等情況,處理系統將可能停運或拆除,中標人必須無條件同意,招標人將補償配套工程剩余年限的費用,補償計算方式為“補償費用=配套工程攤銷費用報價×(5×250-已運行天數)×日設計污水處理量”.
( 17)合同期滿后,設備拆除和場地的恢復由中標人負責,費用由中標人承擔,且該部分經業主驗收合格方可支付合同尾款。
( 18)、本項目在建設或運行時,需考慮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如噪聲、臭氣等),中標人必須按國家及深圳市有關規定辦理,中標人辦理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境保護、施工噪音、安全文明施工等手續,其費用包含在合同價款中。中標人應嚴格按照深圳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手冊》和《施工安全條例》及深圳市有關環保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盡量減少施工及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噪聲、揚塵、廢氣、廢水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中標人若未按上述要求做足做好,發包人有權根據現場檢查情況,對中標人按每次扣減當月本項目合同價款的百分之一進行處罰,同時中標人還需按深圳市相關規定做足做好相關措施直至達標為止,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中標人承擔。
( 19)、投標人需考慮電源解決批文、水閘運行調度解決方案及污水處理站所排出的污泥無害化處理方案及合法的專業化污泥處理渠道,污泥消納意向文件中須明確接受污泥處理時限至少為截標之日起五年。
(20)投標人所投方案必須滿足或優于招標文件規定的設計出水水質要求,否則應作廢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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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需求 |
注意:提供項目服務期限(完成期限)、項目進度安排、付款方式、驗收要求、培訓要求、售后服務要求
1.項目服務期限
根據市政府辦公會議紀要( 2014年72號)文件精神,本次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確定4條河流強化處理服務供應商,中標單位以BO(建設-運營)模式建設和運行強化處理設施,運行期限暫定為5年。
本項目執行時間為投入試運行之日起 5年(處理裝置在旱季運行,年運行天數暫以250天計),因資金僅下達1年所需費用,故本次招標時服務期為1年,1年服務期滿后,如下一年度資金已安排,業主可根據深圳市財政委員會相關規定,視中標人履約情況按年度進行合同續期,但合同續期后總服務期不得超過5年。
如中標人 1年內運行時水質不達標天數超過50天的,服務合同將不再續期。
2、項目進度安排
整個項目采購建設周期為 45天,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至中標人完成調試驗收之日止,包括設計、采購、安裝、調試并達到投入試運行條件及相關標準的所有工作。要求試運行1周后,處理規模及出水水質須滿足招標要求。如投標文件承諾出水水質要求更高的,則出水水質須滿足投標文件要求。
3、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預付款:合同簽訂后正常支付時間內支付合同價( 1年)的15%作為預付款,并在首次申請進度款時一次性扣回。
進度款:按月付款,每月結束后,乙方在月初 5號之前向甲方申請上月服務費用,甲方按合同進行考核,提出核撥意見,報市財政完成終核,由市財政直接撥付給乙方。每月有效污水處理量以甲方最終審核并經雙方確認的數據為準。
每月有效污水處理量 =每月實際污水處理量-每月扣除的污水處理量
支付額 =中標單價×每月有效污水處理量。
進度款累計支付至合同價( 1年)70%后不再支付,尾款待設備拆除、場地恢復達到驗收標準后正常時間內支付。
4、項目投標中標相關規則
1)本項目通過招標,將選擇出2家優秀的專業單位分別承擔2個包的相關服務,一家單位可以投標2個包,但僅允許中標其中一個包,擬先進行A包的評審, A包評審后,如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的,且該單位單位同時遞交了B包的投標文件,則該單位B包投標文件將會在B包的評審工作開展前被剔除,不得參與評標。
2)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評分表詳見評標信息欄。
5、投標報價及計費依據
1)投標人投標報價時,需填報投標總價及投標單價(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本次投標須包含 4個價格,分別是投標總價、投標綜合單價、污水處理單價及配套工程攤銷費用單價。
各報價計算方式如下:
( 1)投標總價=投標綜合單價×日設計污水處理量×250;
( 2)投標綜合單價=污水處理單價+配套工程攤銷費用單價;
( 3)污水處理單價為污水噸水處理費用;
( 4)配套工程攤銷費用單價=配套工程費用/(日設計污水處理量×250×5)。
備注:
( 1)污水處理單價上限:根據《深圳市財政委員會關于下達后海片區污水應急處理服務商采購計劃的復函》(深財居涵[2013]3181號),污水處理單價不超過1.1元/噸水。暫按上限1.1元/噸水計。
( 2)配套工程攤銷費用單價上限:根據項目咨詢階段方案設計配套工程費用投資估算計算配套工程攤銷費用單價上限,具體如下:
B包配套工程攤銷費用(按 5年攤銷)報價單價上限:0.10元/m
3。
( 3)投標綜合單價上限:
B包投標綜合單價上限為 1.20元/m
3;
( 4)投標總價上限為: B包:900.00萬元。
上述四項報價均不得超過上限,否則將作廢標處理。
2)投標單價應包含相應的電費、藥劑費、人工、自來水費、設備使用費、污泥裝卸、運輸、無害化處置、配套工程攤銷費用(按 5年攤銷)、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并達到運行效果所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運行費用,即各項服務內容的所有費用;
本招標文件中給定的日設計污水處理量暫為: B包30000噸/天。付款時以實際發生的有效污水處理量為準。投標人需自行考慮實際污水處理量進行報價,所有風險自行承擔。
3)投標單價填寫要求:
a.填寫要求:填報的投標單價不能高于投標報價上限,未按此要求填寫將作廢標處理;
b.填寫的投標單價最多只允許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如 1.01元/立方米、1.02元/立方米等,不允許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或三位以上(如1.011元/立方米、1.012元/立方米等);填寫的投標單價精確到小數點后三位或三位以上將直接作廢標處理;
c.每個包只允許填寫唯一的投標單價,不允許填報 2個(或以上)的投標單價;填報了2個(或以上)下浮率的,其投標將直接作廢標處理;
d.投標單價缺填、漏填將直接作廢標處理。
e.投標人應根據自身成本自行填報處理單價,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報價競標;
4)填報的投標單價必須為綜合單價,該單價已包含中標人完成合同規定的所有工作內容以及承擔合同明示和隱含的一切風險、義務、責任等所發生的費用。
5)投標單價中包含污水處理費和污泥處置費、配套工程攤銷費(按 5年攤銷),具體包括相應的電費、藥劑費、人工、自來水費、設備使用費、污泥裝卸、運輸、無害化處置、為保證設備正常運行并達到運行效果所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等運行費用、利潤、稅金等項目涉及的各項服務內容的所有運行費用。投標人在投標文件“投標單價明細”中應填報詳細的投標單價構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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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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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為保證項目嚴格按時完成并運行,要求投標人投標時除需提交投標保證金 1萬元外,另行提交由銀行出具的金額為50萬元的投標保函作為投標擔保(投標人資格要求中已對此作明確要求)。未中標單位的投標保函在本項目發出中標通知書后退還,中標單位的投標保函在合同簽訂后退還。
本項目場站設施及設備的占地面積不得超過該場站用地面積(詳見各設置點污水水量及用地面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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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服務類申報書——一級強化處理工程B包082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