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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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6.16 |
地 區: | 龍巖市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租賃 小區 |
長汀縣祥和小區第一期公共租賃住房9—11號樓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瑞晟汀招[2014]06001號
長汀縣祥和小區第一期公共租賃住房9—11號樓工程已由福建省長汀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長汀縣祥和小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汀發改項[2013]465號)及2013年12月6日頒發的長汀縣祥和小區公租房建設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決定書》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汀縣住房保障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縣財政撥款、自籌及申請上級補助,招標人為長汀縣住房保障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瑞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工程概況
1、招標項目名稱:長汀縣祥和小區第一期公共租賃住房9—11號樓工程
2、招標項目地點:長汀縣大同鎮七里村(祥和小區)
3、招標項目規模、數量:本招標工程(含9號、10號及11號樓)房屋總建筑面積約7567.94㎡(其中,9號樓、10號樓及11號樓房屋建筑面積分別約1730.70㎡、2918.62㎡、2918.62㎡),均屬6層框架結構,建筑高度為17.50m,基礎類型均為鋼筋砼獨立基礎。工程施工投資額約為980.00萬元。
4、招標范圍:土建裝飾及配套水電安裝工程施工(具體內容詳見施工圖紙及其有關問題通知、工程預算清單項目)。
5、招標項目施工工期:本招標工程施工工期要求為265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工期要求為:① 基礎土方開挖至土方回填到±0.00工期要求為25個日歷天;② 一層柱至四層樓板混凝土澆搗工期要求為30個日歷天;③ 四層柱至坡屋面封頂混凝土澆搗工期要求為55個日歷天;④ 房屋砌體至結構驗收工期要求為45個日歷天;⑤ 房屋內、外墻與室內樓地面裝飾項目至工程質量預驗收合格工期要求為80個日歷天;⑥ 外墻腳手架拆除至工程竣工驗收達到龍巖市市優工程質量標準并經龍巖市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協會評審通過工期要求為30個日歷天)。
6、工程質量要求:符合龍巖市市優工程質量標準。
二、參加本工程施工招標的投標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投標人必須是在福建省注冊登記、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企業資質且具有足夠資金、人員、機械設備的獨立法人企業。
(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
(3)項目負責人***
(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本招標工程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6)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工程(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本工程施工招標文件(資格標)相應規定。
三、購取招標資料辦法:
愿意參加本工程投標的企業,采取以下方式購取招標資料:
于2014年6月3日至規定的開標日期前(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到招標代理單位(辦公地點:長汀縣汀州鎮橫崗嶺1號原國稅局辦公大樓第6層)以無記名方式購取招標文件等資料,并按規定索取由招標代理單位開出的未署投標人名稱的收款收據憑證。開標后,購買人再憑交納收款收據憑證向招標代理單位補回完整稅務發票。
招標文件資料費(不含招標圖紙及郵寄費用)售價每套為人民幣200元,售后不退。
四、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壹拾捌萬元整(采用銀行保函或銀行匯票、銀行本票方式,招標人不接受以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
五、本工程評標辦法為:采用在合理造價區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確定中標人。
六、本工程開標時間為:2014年6月16日下午3時30分(北京時間)。
七、本工程開標地點為:長汀縣建設工程招標投標中心(長汀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四樓會議室)。
八、關于本工程招投標的其他事宜,請與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聯系。
招 標 人:長汀縣住房保障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蓋章)
項目負責人***
辦公地址:***
聯 系 人***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瑞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蓋章)
委托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長汀分公司
分公司辦公地址:***
聯 系 人:胡小姐 聯系電話:0597-6806012 傳真:***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帳戶名稱:長汀縣住房保障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長汀縣支行
帳 號:3500 1697 1070 5250 3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