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4.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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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04.25 |
招標代理: | 上海聯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上海市 |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貨物、服務類項目招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聯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委托就“既有建筑抗震能力普查”項目進行服務采購,本次采購方式為競爭性談判。
⑴采購項目:既有建筑抗震能力普查
⑵采購內容:上海市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工作的實施需要在前期做大量的研究和準備。《上海市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方案研究》暨《上海市既有教育建筑、醫療建筑、文化建筑、政府機關建筑、民用建筑抗震調研分析》課題成果已完成,是既有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實施工作的基礎研究。上海市既有建筑抗震性能信息系統(一期)已開發完成,實現了既有建筑抗震性能普查信息錄入與審核的功能。(具體內容詳見項目要求)
⑶預算資金:本項目預算資金限額總計30萬元,(超過限額的談判報價將不被接受)。
二、合格的供應商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
2、必須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及誠信管理(暫行)辦法》完成登記(網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記的供應商,必須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在響應文件內須有上海政府采購網登記的頁面等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4、擁有相關研究管理經驗以及信息化工作經驗。
5、具備國家發改委頒發的工程咨詢丙級及以上資質,且取得該資質時間不少于三年。
6、擁有相關普查經驗的供應商優先考慮。
7、本項目允許聯合體談判報價。
三、報名須攜帶以下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政府采購供應商入庫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3、同類項目業績證明(需附至少一份項目服務合同或上級政府主管部門下達的項目委托書(或任務單)的復印件并蓋單位公章)。
4、聯合體協議原件蓋公章。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 2014年 4月 25日下午 13:30-16:30(有意者請先電話聯系)
報名地點:持報名提交資料至上海市浦東南路3456號江天大廈15樓參加本項目報名。(采購文件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采購文件300元/本)
五、其他事項:
公告期滿后,采購人將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供應商中挑選三家作為參與本項目談判的入圍單位,對未入圍者采購人和代理機構均不做解釋。
六、聯系方式***
采購人: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
采購代理:上海聯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